驛城區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請求全部獲法院支持
摘要:驛城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后,在將陳某某等5人以非法采礦罪提起公訴的同時,對陳某某等人非法采礦破壞當地生態環境的問題向驛城區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本報訊(通訊員 陳靖 海洋)日前,驛城區人民檢察院提起的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開庭審理并宣判,被告陳某某等5人被判處一年二個月至八個月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同時判處5名被告人對被破壞的生態環境進行修復,如不能修復,則對生態環境修復費用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檢察機關的訴訟請求全部獲得法院支持。
2019年2月初,被告人陳某某伙同陳某、于某、潘某某、于某某在未辦理任何許可手續的情況下,在驛城區板橋鎮林莊西河、白果樹西河大量盜采河砂,導致西石河河道生態環境惡化,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案發后,陳某某、陳某、于某、潘某某、于某某先后被公安機關抓獲,并移送驛城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驛城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后,在將陳某某等5人以非法采礦罪提起公訴的同時,對陳某某等人非法采礦破壞當地生態環境的問題向驛城區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2019年12月30日,該案在驛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某、陳某、于某、潘某某、于某某的行為構成非法采礦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且其非法采礦行為造成當地生態環境被破壞。驛城區人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責任編輯:楊姍姍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