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陽縣公安局廣泛開展打擊傳銷犯罪宣傳活動
□全媒體記者 周心放 通訊員 李新
本報訊 記者昨日獲悉,連日來,泌陽縣公安局針對傳銷犯罪特點,廣泛開展了打擊傳銷犯罪宣傳活動。
不定期舉行打擊網絡傳銷宣傳活動。將車站、商場、廣場、居民區、農村集市、高速路口等列為重點區域、重點場所,采用播放宣傳片、張貼宣傳標語、分發宣傳材料、發布傳銷警示和公益短信等多種方式(如圖),集中開展打擊傳銷宣傳教育活動,營造打擊傳銷的良好氛圍。同時,將《禁止傳銷條例》、《直銷管理條例》等印成手冊,在公共場所和人員聚集的地方,發放給廣大市民,讓大家學法懂法用法,提高防范意識。
做好輿論宣傳。在重點區域、重點場所和重點地段張貼、懸掛各種打擊網絡傳銷標語(橫幅)等,正確引導輿論,讓宣傳人人皆知,家喻戶曉。
網上宣傳無死角。經偵部門聯合網絡警察和技偵部門,在網絡游戲、QQ、微信、支付寶、各網絡平臺植入打擊網絡傳銷宣傳口號和標語,時刻提醒廣大網民警惕網絡傳銷,防范網絡傳銷、抵制網絡傳銷、舉報網絡傳銷,讓網絡傳銷無處藏身。
通過多渠道的宣傳活動,進一步增強了該縣群眾對網絡傳銷的了解,營造了自覺抵制網絡傳銷的社會氛圍,提升了人民群眾風險防范意識,引導群眾自覺拒絕、抵制和遠離網絡傳銷。
責任編輯:XMX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