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屆市委第九輪巡察集中反饋全部完成
摘要:六是落實中央、省委巡視和市委巡察整改標準不高。巡察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黨的政治建設弱化,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上級決策部署有差距。五是落實巡視巡察整改不徹底。六是落實上級巡視、審計反饋問題整改不徹底。
本報訊10月17日至21日,市委10個巡察組陸續向驛城區等6個縣區、市發改委等7個市直單位和1家市管企業反饋了巡察情況,目前四屆市委第九輪巡察集中反饋工作全部完成。市委常委、市委組織部部長、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于燕,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李成寬分別出席對正陽縣、驛城區的巡察反饋見面會和巡察情況反饋會,傳達市委書記陳星在聽取四屆市委第九輪巡察情況匯報時的講話精神,對抓好巡察整改、用好巡察成果提出明確要求。
按照市委部署,6月21日至8月1日,市委6個巡察組分別進駐驛城區等6個縣區開展了生態文明建設專項巡察,4個巡察組分別進駐市發改委等7個市直單位和1家市管企業開展了常規巡察。巡察組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以“四個意識”為政治標桿,把“兩個維護”作為根本任務,從“六圍繞一加強”入手,聚焦“四個落實”,堅持問題導向,全面查找政治偏差,從嚴從實開展巡察監督。
2019年8月27日、28日,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先后兩次召開會議,聽取了巡察情況匯報,對有關問題進行了研究。10月8日,市委書記陳星主持召開市委書記專題會議,聽取巡察情況綜合匯報,對巡察整改和成果運用工作進行了部署。
10月17日至21日,按照市委書記專題會議精神和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要求,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同志分別向6個縣區黨委書記、7個市直單位和1家市管企業主要負責同志傳達了市委書記陳星在聽取四屆市委第九輪巡察情況匯報時的講話精神,對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10個巡察組分別向被巡察黨組織及其主要負責同志反饋了巡察情況。對巡察了解的反映有關黨員干部問題線索,已按照規定移交紀檢監察、組織部門等有關方面處理。
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同志要求,被巡察黨組織要直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升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增強做好巡察整改的緊迫感和使命感;要強化巡察整改的自覺,站在檢驗樹牢“四個意識”、落實“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把巡察整改與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有機結合起來,堅持思想整改和行動整改相統一,問題導向和目標引領相統一,在貫通結合、一體整改上集中發力;要務求巡察整改的實效,扛穩抓牢巡察整改政治責任,不講條件、不打折扣地落實好各項整改任務,做到條條要整改、件件有著落,切實讓巡察成果真正轉化為推進工作、取信于民的實際效果。
被巡察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表示,市委巡察組反饋的意見實事求是、中肯深刻、切中要害,我們誠懇接收、全面認領。將提高政治站位,堅決落實市委巡察反饋意見;堅持問題導向,全力抓好整改落實;堅持標本兼治,以巡察整改為契機,認真貫徹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和干事創業的濃厚氛圍,以實實在在的整改成效讓市委放心、讓人民群眾滿意。
專項巡察正陽縣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落實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不到位,對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學習不深不透。二是落實生態文明建設主體責任有差距。工作機制不健全、措施不完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依然存在,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滯后,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存在差距,生態環境修復進展緩慢。三是落實紀委監督責任和有關職能部門監管責任有缺失。紀委日常監督不到位,執紀問責寬松軟;有關職能部門擔當意識不強,監管職責定位不明確,監管責任履行不到位。四是落實各類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整改任務不徹底。
專項巡察驛城區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落實中央和省、市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不夠堅決。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不深入,體制機制建設有差距,打擊非法采礦采砂不徹底,生態修復進展遲緩。二是落實黨委、政府生態文明建設主體責任弱化。責任壓力傳導不到位,落實水生態保護政策不力,環保設施設備建設滯后、運行不暢,專項資金使用不規范。三是落實職能部門監管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不夠嚴格。執法監督不主動,監督執紀問責不到位,制止違法行為不力。四是落實巡視巡察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整改任務不夠徹底。
專項巡察遂平縣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落實中央和省、市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不到位。學習領會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不深入,推進大氣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和礦山保護工作不到位,美麗鄉村建設工作有差距。二是落實生態文明建設主體責任有差距。壓力傳導不夠,職能部門聯動執法長效機制不健全,環保項目資金缺口較大,環境領域執法專業人員匱乏、執法能力不強。三是落實生態文明建設監督責任和監管責任不力。監督執紀問責不夠到位,執法處罰不夠有力,履行監管責任缺失。四是落實生態文明建設領域整改任務不徹底。
專項巡察西平縣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不夠全面深入,落實上級決策部署有差距。控塵控排不嚴格,城區基礎設施建設滯后,鄉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不完善。二是履行生態文明建設主體責任不夠有力。整體謀劃不夠科學,資金保障不到位;聯動機制不健全,壓力傳導層層遞減;重大項目實施不規范。三是職能部門履行監管責任用力不夠。責任擔當意識不強,作風不夠扎實,工作落實不到位,執法監管存在薄弱環節。四是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生態文明建設監督責任有欠缺,靠前監督意識不夠強。五是落實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整改不夠扎實。
專項巡察確山縣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履行生態文明建設主體責任不堅決。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不深入,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自然生態恢復治理進展緩慢。二是執行上級污染防治攻堅決策部署有差距。大氣污染防治措施不力,水污染治理和工業污染源治理不徹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不扎實。三是管黨治黨不嚴,落實監督監管責任不到位。“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依然存在,作風不實敷衍應付,執法不嚴疏于監管,奢靡之風時有發生;項目實施把關不嚴,存在廉潔風險。四是落實上級環保督察和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有差距。
專項巡察泌陽縣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落實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不到位。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有差距,生態修復工作缺“良方”,水污染防治存短板,大氣和土壤污染防治輕落實。二是落實生態文明建設主體責任有偏差。領導不夠有力,統籌作用發揮不足;審核把關不嚴,生態文明建設項目資金使用存風險;工作作風不實,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仍存在。三是紀檢監察機關監督責任履行不到位,職能部門監管責任落實有偏差。四是落實生態文明建設過程中各類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整改任務不徹底。
巡察市發改委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貫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有差距,落實市委、市政府目標任務、履行營商環境職責不夠到位,領導班子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二是政治理論學習不規范、走過場,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乏力。三是黨建工作重視不夠,組織生活不規范,干部隊伍建設存在薄弱環節。四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依然存在,懶政怠政、不作為現象時有發生。五是紀律意識淡薄,日常監管缺失,違反財經紀律問題多發易發。六是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不實,以案促改工作不扎實。七是巡察整改浮于表面。
巡察市民政局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政治站位不高,黨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夠有力,思想引領作用不強。政治理論學習不夠扎實,政治思想建設存在薄弱環節,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到位,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有差距。二是組織建設薄弱,存在重業務輕黨建現象,干部人事管理不規范。三是作風建設不扎實,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依然存在,財務管理不規范。四是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監督執紀持續發力不足,紀律建設有待加強。五是服務意識不強,親商、安商氛圍不濃。六是落實巡視巡察反饋意見整改有差距。
巡察市司法局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政治建設弱化,黨委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有差距,班子建設存短板。二是思想建設虛化,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意識形態責任制工作有待加強。三是組織建設乏力,黨建工作主體責任缺位,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干部人事管理不規范。四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依然存在。五是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財務管理不規范,執行工作紀律不嚴格。六是落實中央、省委巡視和市委巡察整改標準不高。七是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存在差距。
巡察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黨的政治建設弱化,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上級決策部署有差距。二是黨的思想建設薄弱,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意識形態工作缺失。三是黨的組織建設乏力,基層組織建設存在薄弱環節,組織紀律執行不嚴格。四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依然存在,財務管理不規范。五是管黨治黨不嚴,“兩個責任”落實不力,以案促改工作流于形式。六是落實巡視巡察反饋意見有差距。
巡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政治思想建設重視不夠,推進黨的政治建設自覺性和堅定性不強,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意識形態工作有差距,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不到位。二是履行黨建工作責任制不到位,黨員教育管理缺失,選人用人缺乏統籌性和針對性,干部日常監督管理不嚴格。三是黨的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和推進反腐敗斗爭有差距。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依然存在;紀律教育弱化,紀律執行不力;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到位。四是巡察整改工作不徹底。五是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不到位。
巡察市農業農村局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思想政治工作抓得不實。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領導班子戰斗力不強,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有偏差,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履行不力。二是黨建工作虛化,組織生活不嚴肅,干部人事管理不規范。三是“兩個責任”履行不到位,以案促改工作不深入、不扎實,財經紀律執行不嚴。四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依然存在,紀律散漫、作風浮漂。五是落實巡視巡察反饋意見有差距。六是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重視不夠。
巡察市金融工作局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政治站位不高,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有差距。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夠有力,統籌全市金融工作大局的能力不強,貫徹落實金融扶貧政策有差距,優化營商環境、服務實體經濟履職盡責不到位。二是政治理論學習不扎實,意識形態責任制落實不到位。三是黨的建設薄弱,黨建制度執行有差距,黨內組織生活不嚴肅。四是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落實有偏差,以案促改工作不夠扎實,工作作風散漫,執行財經制度不夠嚴格。五是落實巡視巡察整改不徹底。
巡察市投資公司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黨的政治建設薄弱,黨委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民主集中制原則執行不到位,落實上級重大決策部署不力,公司轉企改制進展遲緩。二是黨的思想建設不實,理論學習不深入,意識形態工作有差距。三是黨的組織建設弱化,基層黨建工作虛化,組織生活不規范。四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依然存在,紀律松懈、作風不實。五是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以案促改”工作不扎實,存在違反財經紀律問題。六是落實上級巡視、審計反饋問題整改不徹底。
(紀宣)
責任編輯:楊姍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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