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誤加“水油”消費者獲賠新車
本報訊(通訊員 王晉才)近日,消費者宋先生剛從市眾信4S店買了一輛19.5萬元的大眾帕薩特轎車,將車開到了一家距離4S店不到500米的加油站加油。當車子加完油準備啟動離開時,發動機突然出現異常。宋先生當場傻了眼,是因為車還是因為油?憤怒的宋先生撥打12345市長熱線進行投訴。
市市場監管局12315指揮中心接到12345市長熱線轉辦件,立即轉交至加油站所在地市市場監管局產業集聚區分局調查核實處理。經執法人員多方查明,幾天前連下暴雨,該加油站地埋輸油管道破損,導致其中一個油罐進水,加油站沒有及時發現,從而導致意外事故發生。
“剛買的新車還沒開回家就不中了,加油站必須10倍賠償,還有我的精神損失費。”宋先生第二天打電話叫來親朋好友向加油站討要說法。
“我們認可有錯,但不認同宋先生的索賠要求。”加油站負責人同樣態度堅決。依法維護好消費者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是市場監管部門的職責,但是索賠同樣需要依法依據進行。該分局工作人員把雙方當事人叫到一起,一方面要求加油站立即對所有油罐進行排查,嚴防類似問題再次發生。另一方面,向雙方詳細講解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內容,明確了雙方各自權利和義務。同時,執法人員與銷售該車輛的4S店溝通,對該受損車輛進行評估鑒定,并出具了受損車輛評估鑒定報告。
接連幾天,在市場監管人員耐心細致的調解下,雙方當事人最終握手言和。投訴人宋先生不再主張不合理訴求,加油站則向宋先生表達了歉意,并同意為其更換一輛同款同型號大眾帕薩特轎車,另外賠償誤工費、差旅費等費用5000元。滿懷感激的加油站負責人將一面寫有“發揮工商調解職能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的錦旗贈送給市市場監管局產業集聚區分局,開著全新帕薩特的宋先生也專程送來了一面寫有“消費者的保護神”的錦旗。
責任編輯:楊姍姍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