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軍人騙錢財 法網恢恢難逃脫
近日,西平縣人民法院審理一起冒充軍人詐騙案件,依法認定孟某、劉某、孟某的行為構成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8個月和9個月,并分別處罰金4000元。2018年1月24日,孟某、劉某、孟某3人共同預謀后,打電話分別冒充軍人、防爆燈廠家,用其部隊需要采購防爆燈為由,以交訂金的名義詐騙被害人蔣某12000元。當天該款到賬后,孟某先后在農商銀行的ATM機上分多次將該款取出后3人分掉。可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孟某等人很快被繩之以法。
法院審理后認為,孟某、劉某、孟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產,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但是,3人被抓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積極退回贓款,可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訴判決。
責任編輯:徐明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