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陽縣森林公安局開展“三夏護綠”宣傳活動
摘要:據悉,泌陽縣森林公安局在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野生植物保護條例》、《林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森林防火條例》的同時,堅持突出四個宣傳重點:一是宣...
駐馬店網訊(記者 王顥晨 通訊員 尹培義 邱永保)“三夏”以來,河南省泌陽縣森林公安局為發展和鞏固國土綠化成果,保護新植幼樹,提高廣大群眾的環保意識。近日,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了“三夏護綠”集中宣傳活動。
據悉,泌陽縣森林公安局在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野生植物保護條例》、《林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森林防火條例》的同時,堅持突出四個宣傳重點:一是宣傳《環保法》、《大氣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二是宣傳焚燒秸稈污染空氣、存在安全隱患,有可能造成林木危害和嚴重的后果;三是宣傳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的科技知識;四是宣傳縣森林公安機關打擊渋林違法犯罪的態度和決心、舉報申話等。該局為確保宣傳活動取得實效,出動警力128人次,宣傳車10余輛,在林區內主次公路入口路兩側設置醒目的墻體標語、制作噴繪標牌,在道路兩側和村莊懸掛宣傳條幅200余條。
該局通過“三夏護綠”集中宣傳活動,全縣護綠、禁燒秸稈的氛圍更加濃厚,廣大群眾禁燒秸稈的自覺性進一步提高,保護林木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意識進一步增強。
責任編輯:徐明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