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建中小學校、幼兒園綠地率不得低于30%
摘要: 新華社北京3月14日電(記者趙琬微)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北京市園林綠化局日前聯合發布關于中小學校和幼兒園規劃指標的配套政策,對中小學、
新華社北京3月14日電(記者趙琬微)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北京市園林綠化局日前聯合發布關于中小學校和幼兒園規劃指標的配套政策,對中小學、幼兒園的規劃用地、建筑高度、容積率、綠地率等指標提出要求。其中明確,選址新建中小學校、幼兒園時,為給廣大青少年兒童創造良好的校園環境,綠地率不得低于30%。
由北京市三個部門聯合發布的《關于中小學校和幼兒園規劃指標的相關管理規定在執行中相互銜接的意見》,旨在貫徹《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滿足新時期教育教學和改革發展的需要。
在建筑高度方面,意見規定幼兒園幼兒活動用房不應設在三層以上,小學主要教學用房不應設在四層以上,中學主要教學用房不應設在五層以上。建筑控制高度為:幼兒園不超過16米、小學不超過21米、中學不超過25米。如遇特殊高度要求的,應單獨進行論證。
在容積率方面,考慮到學前教育發展和人口政策調整帶來的學位需求,意見要求幼兒園容積率應控制在0.9及以下。在中心城區外非建成區新建的中小學校,容積率應控制在0.8及以下。原址改建擴建中小學校時,容積率應控制在1.0及以下。對于容積率超過要求的,應由項目單位會同相關部門或專業機構對建設項目的合理性、安全性進行專項評估。
在綠地率方面,意見還提出,原址改建擴建中小學校、幼兒園時,應合理利用屋頂綠化、垂直綠化等方式增加綠化面積,改建擴建后的綠地率不得低于改建擴建前的綠地率。
責任編輯:yss
(原標題: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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