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獵獲今年“首狐”:騙取巨款潛逃越南終落網
摘要:新華社石家莊3月4日電(記者齊雷杰、楊帆)記者從河北省公安機關了解到,3月3日,涉嫌職務侵占犯罪、潛逃境外的重大經濟犯罪嫌疑人李某被成功押解回國。這是河北警方&ldquo
新華社石家莊3月4日電(記者齊雷杰、楊帆)記者從河北省公安機關了解到,3月3日,涉嫌職務侵占犯罪、潛逃境外的重大經濟犯罪嫌疑人李某被成功押解回國。這是河北警方“獵狐2019”專項行動開展以來抓獲的第一個潛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
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廣陽分局2018年1月31日立案偵查發現,2013年至2015年期間,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廊坊某地產公司任銷售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通過盜取公司財務收據、偽造合同等方式,私自收取客戶周某、王某等14人購房款和車位款共計1165萬元,用于個人揮霍。
在案件偵查過程中,公安機關又發現,2017年至2018年期間,李某以其經營的某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名義,虛構其有某小區底商銷售代理權的事實,騙取郭某等10人商鋪定金共計423萬余元;2017年12月,李某虛構某商鋪項目,騙取賈某購房款266萬余元。之后,李某下落不明。
這一案件涉及金額巨大、受害人員眾多。廊坊市公安局高度重視,成立專人專班,加大偵查力度,在公安部、河北省公安廳“獵狐行動”辦公室指導下開展境外追逃工作,最終發現李某在越南某地藏匿的線索。
今年2月28日,在公安部“獵狐行動”辦公室和我駐越南使館警務聯絡官的大力協調下,越南警方成功將李某抓獲。3月3日,“獵狐行動”工作組將李某押解回國,廊坊市公安局廣陽分局依法對李某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責任編輯:xmx
(原標題:新華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