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新規“狗傷人最高罰款3萬” 專家:條款應細化
摘要:資料圖:游客牽著小狗在貴陽十里河灘濕地公園踏春。 瞿宏倫 攝中新網貴陽1月23日電(冷桂玉)貴州近日公布《貴州省城市養犬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明確提出:狗傷人最
資料圖:游客牽著小狗在貴陽十里河灘濕地公園踏春。 瞿宏倫 攝
中新網貴陽1月23日電(冷桂玉)貴州近日公布《貴州省城市養犬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明確提出:狗傷人最高罰款3萬(人民幣,下同),不清理狗便最高罰款500元。此新規引發網友熱議:“小區里經常看到有人不清理的狗便,點贊!”“罰款太高了!”“很好,可以減少犬只傷人。”
《規定》明確,飼養人違反規定,沒有立即將被犬只傷害人送至醫療機構診治并先行墊付全部醫療費用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責令飼養人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可以對單位飼養人處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飼養人處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資料圖:泰迪。 寧南 攝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養犬家庭越來越多,但是犬只傷人、不及時清理犬類糞便等不文明養狗行為也引發了眾多矛盾糾紛。
據媒體報道,杭州、深圳、西安等多個城市也出臺了相關的犬類管理條例。其中,杭州市規定發現遛犬不牽繩行為將暫扣犬只并對養犬人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深圳市規定養犬人不按規定攜帶犬只進入禁止進入的公共場所或者限制犬只進入的場所的處以500元罰款。而貴州近日出臺的“狗傷人最高罰款3萬”有網友稱罰款過高,被稱為“最嚴養犬令”。
針對網友提出《規定》罰款過高,記者采訪了相關專家,貴州省社科院法律研究所張可博士表示:“罰款是一種行政處罰措施,最高罰款3萬元的限制條件非常嚴格,是針對單位飼養犬類傷人情節嚴重拒不改正的。罰款本身是有幅度的,可供執法人員靈活掌握。”
記者先后走訪了貴陽市的多個小區,發現一些養狗人士遛狗并沒有牽引繩,在小區里狗便也十分常見。記者在貴陽市棲霞小區采訪了正在遛狗的陳曉楠,她說:“小區里時常發生因狗咬人、遛狗等產生矛盾。”對于貴州“最嚴養犬令”,陳曉楠表示:“非常支持,這樣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別人負責。”
資料圖:警犬在訓練。 瞿宏倫 攝
《規定》還明確提出:犬只飼養人不得攜犬只進入機關、學校、醫院、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展覽館等公共場所;不得攜犬只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車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對此,武漢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谷騫表示:“在圖書館等規定禁止攜犬只進入的公共場合應該設置明顯標識,更好地落實規定,也可以減少矛盾的發生。”
雖然國內多個城市都出臺了犬類管理條例,但是“狗傷人”“狗主人打人”等事件還是頻頻發生,相關條例的實際落實和執行情況不容樂觀。
張可建議,條件成熟時,可以在此規定基礎上,制定適用范圍更廣的寵物飼養管理規定,全面維護市容市貌,切實保障民眾健康安全以及其他合法權益。谷騫則認為,應該建立強制免疫制度、流浪犬只收養制度,完善相關登記制度。(完)
責任編輯:xmx
(原標題:大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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