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網友動不動發紅包一年發了5萬 最后她卻傻眼
摘要:景寧姑娘小麗(化名)郁悶了。上一段戀情,前男友小天(化名)多次以520元、1314元的紅包向她表達愛意。一年時間,陸陸續續向她發了5萬元的紅包。分手當天,小天要求寫下欠
景寧姑娘小麗(化名)郁悶了。
上一段戀情,前男友小天(化名)多次以520元、1314元的紅包向她表達愛意。一年時間,陸陸續續向她發了5萬元的紅包。分手當天,小天要求寫下欠條。一年后,前男友將小麗告上法庭,要求歸還5萬。
日前,景寧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小麗歸還小天25000元。理由是部分轉賬確實有贈予性質,但小天轉賬前提是希望和好,目的沒達到。因為公平考慮,酌情要求小麗返還50%。
判決后小天不服提出上訴,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
1
異地戀
男友常用微信紅包表相思
2016年10月,小麗在一個交友網站上認識了安徽人小天。那時小麗23歲,在麗水上班,小天29歲,在杭州做生意。
雖然身處不同城市,但兩人相識后感覺很合拍。于是,很快確定關系,開始了一段“異地戀+網戀”的生活。
因為不能陪伴在女友身邊,小天經常給女友發微信紅包。
每到特殊的日子,“520”“1314”這些“愛意紅包”他發了不少。另外,只要小麗向他傾訴工作上的煩心事時,他也會給她發紅包,給個“小安慰”。作為回應,小麗也時常會給小天寄去一些貼心的禮物。
有一回,小麗因為工作上遇到了煩心事,連續好幾天都沒有理小天。為了讓女友安心,也為了給她安全感,小天當即給小麗轉了10000元。
之后,見小麗一直不肯收這筆錢,小天又辦理了一張信用卡,寄給小麗使用,但又被她拒收了。
小天一直很執著,小麗才收下了此前轉到她微信上的那10000元。
2
分手時
他向她討還紅包
雖然小麗和小天談了一年多戀愛,但因為異地的緣故,兩人總共也就見過兩次面。
漸漸,小麗開始對這段感情有些排斥了,她想分手。為斷小天的念想,她開始對冷處理——不回微信,不接電話。
小麗的冷淡讓小天有了危機感,他把小麗約到了杭州,算是最后攤牌。
2017年11月25日,兩人在杭州見面后,小麗堅定地表明了自己的態度,那就是不想再繼續這段感情了。
眼見已無可能,小天拿出事先準備好的格式欠條,要求小麗填寫——經他計算,在這一年多時間里,他一共給小麗發了31次“紅包”,共計金額50000元。
他之所以要小麗在那張欠條上簽字,為的就是讓她還這筆錢。
小麗極不情愿地在欠條上寫下了自己的名字。
3
前男友上訴之后
法院判前女友還一半
兩人分手后,小麗和小天就再也沒有聯系。
在小麗看來,兩人在杭州見最后一面時,小天之所以讓她在欠條上簽字,只是為了挽回這段感情,并不是真要她還錢。
然而,事情的發展出乎小麗的意料。
2018年底,小麗突然收到了法院的一紙傳票:小天拿著那張欠條,把她告到了法院,要求她立即還錢!
小天認為,在與小麗談戀愛期間,他給她的那50000元屬于“民間借貸”。在欠條上簽字后,小麗卻遲遲不還錢,所以他只能通過法律途徑索要欠款。
最終,景寧法院審理此案后認為,小天在微信上給小麗發紅包轉賬,這一行為并不屬于民間借貸。根據民法通則,應以返回財物糾紛處理。
雙方在談戀愛期間,小天給小麗發紅包、轉賬錢款的行為雖有贈與性質,但小天給錢的前提是希望能和小麗處對象。兩人最終分手,小天的目的沒達到,為公平考慮,小麗應酌情返還50%,即25000元。
來源:錢江晚報/浙江24小時記者 盛偉 通訊員 葉小孚 劉媛媛
原標題:杭州男網友動不動發“1314”紅包,一年發了5萬元!最后她卻傻眼了
責任編輯:xmx
(原標題:大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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