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網恢恢 酒駕、套牌難逃民警火眼金睛
摘要: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劉海軍)1月18日晚20時15分,東風所交巡警大隊民警在中華路“眾信市場”巡邏時,發現一輛車后未懸掛號牌、但懸掛前牌的三輪摩托車,民警遂對該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劉海軍)1月18日晚20時15分,東風所交巡警大隊民警在中華路“眾信市場”巡邏時,發現一輛車后未懸掛號牌、但懸掛前牌的三輪摩托車,民警遂對該車進行盤查。民警對該司機進行盤查時,司機閃爍其詞,支支吾吾,行為非常可疑。民警聞到該司機身上有酒氣,遂用酒精測試儀對其進行測試,測試結果顯示司機唐某峰呼出氣體酒精含量36MG/100ML,已經構成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民警對其車輛證件檢查,發現司機唐某峰駕駛的機動車懸掛的前牌系套用其他車輛號牌。因此,民警將司機唐某峰帶回東風派出所依法對其酒后駕駛機動車、未正確懸掛機動車號牌、套用其他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理,并對其違規套用其他車輛號牌的三輪摩托車依法進行了扣押。
據司機唐某峰交代:他套用其他車輛號牌已經有一段時間,并且后牌已經遺失,其駕駛的三輪摩托車主要平時在市場拉貨,很少上路行駛,因此直到當晚才被查獲。而當晚和其他干活工人干完活后一起就餐,就喝了一點白酒解乏。餐后心存僥幸的駕駛三輪摩托車回市場,沒想到最終還是被民警查獲。
在此,東風所交巡警大隊提醒廣大司機:請不要套用其他車輛號牌、酒后駕駛機動車,上述違法行為一旦被公安機關查獲,將會被處以扣12分、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交通違法處罰。駕車上路,請謹記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不要心存僥幸。
責任編輯:df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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