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鵂鹠被撞暈
摘要:□全媒體記者 王永良 文/圖 本報訊 “我撿到一只貓頭鷹,好像受傷了。聽說貓頭鷹是國家保護動物,希望它能得到專業救護。”12月25日中午11時許,市民田東撥打本報
□全媒體記者 王永良 文/圖
本報訊 “我撿到一只貓頭鷹,好像受傷了。聽說貓頭鷹是國家保護動物,希望它能得到專業救護。”12月25日中午11時許,市民田東撥打本報新聞熱線反映。
12月25日下午,記者將田東撿到的貓頭鷹送到天中(南海)動物園。該園負責人趙彥梅說,這只鳥被撞暈了,觀察幾天無恙后就能放飛。
經趙彥梅鑒定,這只落難的鳥學名鵂鹠,俗稱小貓頭鷹,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線索來自本報新聞熱線2830110,線索提供人田先生獲得三等獎)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