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陽縣人民檢察院 把司法救助金給最急需的人
摘要: 本報訊 (記者 楊軍民 通訊員 周鳳岐)日前,正陽縣人民檢察院在辦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主動聯系并告知被害人申請國家司法救助權利,被害人李文獲得了4000元國家司法救助
本報訊 (記者 楊軍民 通訊員 周鳳岐)日前,正陽縣人民檢察院在辦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主動聯系并告知被害人申請國家司法救助權利,被害人李文獲得了4000元國家司法救助。
2015年11月30日,陳某春酒后駕駛小型汽車與同方向駕駛電動車行駛的李文發生交通事故,經鑒定,李文頭部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公安機關認定陳某春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2016年7月,正陽縣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調解,陳某春賠償李文各項損失106萬元,陳某春因履行能力有限,只賠償了李文7萬元錢。
李文受傷時28歲,受傷后一直處于昏迷狀態,在鄭州住院花費了60余萬元。丈夫因護理李文,沒有了收入,年幼的孩子還需照顧,家庭生活陷入困境。李文的不幸遭遇引起了正陽縣人民檢察院控告申訴檢察科檢察官的注意,承辦檢察官遂向法院、公安機關案件承辦人了解案件相關情況,走訪了案件當事人所在的鄉、村,認為李文具備司法救助條件,主動聯系李文家人并告知其申請救助的權利。
今年以來,該院不斷探索刑事被害人救助機制,積極排查受到侵害但無法獲得有效賠償的當事人,及時啟動國家司法救助程序,先后把2萬元司法救助金發放給了像李文一樣的3個最急需的被害人。
責任編輯:dr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