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清遠特大放火案被告獲死刑
摘要:造成18人死亡的廣東清遠“4·24”特大放火案,9月11日在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一審公開宣判。法院以放火罪判處被告人劉純露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法院
造成18人死亡的廣東清遠“4·24”特大放火案,9月11日在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一審公開宣判。法院以放火罪判處被告人劉純露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認為,被告人故意放火,造成18人死亡、1人重傷、2人輕傷及他人財物重大損失的嚴重后果,已構成放火罪。經審判委員會討論,對其適用死刑。(據新華社)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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