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鄭州街頭遛蜥蜴 蜥蜴被查獲 或系“平原巨蜥”
摘要: 8月7日晚,在鄭州花園路農(nóng)業(yè)路交叉口西南角某大型商場的廣場上,一女子牽著蜥蜴溜達時引發(fā)圍觀。視頻截圖□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寧田甜8月7日,一女子鄭州市街頭遛
8月7日晚,在鄭州花園路農(nóng)業(yè)路交叉口西南角某大型商場的廣場上,一女子牽著蜥蜴溜達時引發(fā)圍觀。視頻截圖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寧田甜
8月7日,一女子鄭州市街頭遛蜥蜴,以此為未開業(yè)新店招攬顧客,市民發(fā)現(xiàn)后向鄭州森林公安舉報。大河報獨家報道了此事。此前,網(wǎng)傳該女子被抓,蜥蜴被查獲。
離市民舉報已過去十多天了。案件進展到底如何?事實果真如網(wǎng)傳的那樣?
20日,大河報·大河客戶端向鄭州森林公安了解情況。
8月7日和8日兩天,大河報·大河客戶端獨家報道了此事。
8月14日,有媒體報道稱,接到報警后,鄭州市森林公安局第一派出所民警立即對此展開偵查,很快便在鄭州市豐產(chǎn)路一小區(qū)內(nèi)將該女子抓獲,并在其家中查獲蜥蜴活體一條。
針對該消息,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看到后,第一時間聯(lián)系辦案民警張警官。他說,此事派出所并沒給任何媒體說,他們不知道網(wǎng)上的消息是從哪來的。
蜥蜴確實被查獲,那名女子暫時已讓她回去
20日下午,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先聯(lián)系了鄭州市森林公安局宣傳部門。相關負責人說,據(jù)他了解,那名女子稱是自己覺得好玩,自己買來養(yǎng)著玩的。民警了解情況后認為,雖然情節(jié)不十分嚴重,但也是違法的。于是,民警對女子進行批評教育后,暫時先讓她回去了。女子本人也寫了保證書。此后,一旦再有市民舉報其買賣蜥蜴,民警會隨時召喚,她要隨時過來。至于這只蜥蜴是從哪買來的,源頭是啥,渠道是啥,目前正在調(diào)查當中,詳細情況還需向當時的辦案民警了解。
負責受理此事的鄭州市森林公安局張警官也證實,目前那只蜥蜴已被查獲,那名女子也確實先讓她回去。
被查蜥蜴到底是何物種?鑒定書還沒出來!
被查蜥蜴到底是何品種?是否受國家法律保護?針對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的追問,鄭州市森林公安局辦案民警張警官稱,目前有關該蜥蜴的相關鑒定結果還沒出來。
不過,他們也咨詢了鄭州野生動物救護部門相關人員,大致確定應該是平原巨蜥,是外來物種。但具體的書面鑒定書還沒出來。張警官說,目前這只蜥蜴送到與野生動物有關的部門飼養(yǎng)了。
“對該蜥蜴的權威鑒定結果,為何這么久了還沒出來?你們一般是如何鑒定的?”記者繼續(xù)追問。
“我們還會請有資質(zhì)的工程師去鑒定。出書面的鑒定書。”張警官說。
“是請的哪個部門的專家?他們須具備什么樣的資質(zhì)對此鑒定才夠權威?”記者問。
“一般是兩個人出一份鑒定。這些專家一般來自與野生動物有關的單位。但具體他們有啥資質(zhì)證書,我也沒見過,應該是工程師證吧。”張警官說。
“你連啥證都不知道,見都沒見過,你咋能證明他們出具的鑒定書是可靠權威的?”記者問。
還沒等記者問完,張警官稱,他馬上將此事再向所領導匯報,之后會回復記者。
但截至20日下午6時40分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發(fā)稿,未接到張警官針對此事的進一步回復。
責任編輯:xmx
(原標題:大河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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