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交辦案件辦理結果公示(第三十三批)
摘要: 駐馬店市汝南縣 受理編號X410000201806300023反映情況:駐馬店市汝南縣劉大橋南1公里處有一個沃特磚廠,多年以來在沒有辦理國家環保許可證和土地開采證書的情況下,一直燒
駐馬店市汝南縣 受理編號X410000201806300023
反映情況:駐馬店市汝南縣劉大橋南1公里處有一個沃特磚廠,多年以來在沒有辦理國家環保許可證和土地開采證書的情況下,一直燒炭燒磚。在生產過程中,沒有任何防塵措施。破壞國家土地資源,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使周邊小麥減產50%,特別是一刮南風,煤氣味刺鼻、嗆眼,明明是國家禁止而必須取締的項目,在汝南縣個別領導的包庇和縱容下,魏真永又在廠區內正在建設石料廠、磕石廠、商砼站等污染企業,村民多次反映都沒有結果。
調查核實情況:此件與第29批X410000201806270004、第31批X410000201806280005、X410000201806280006三件的舉報問題內容基本一致,為重復舉報件。省、市督導組也都已現場核查過。
2018年7月1日,汝南縣聯合調查專案組對該企業進行現場調查。經調查,該廠有環評審批及批準試生產手續。該廠使用土地均在原縣磚瓦廠土地使用范圍內,為縣科工委國有工礦用地,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該廠生產期間所用黏土來源于其他建設工地及城市河道建設中的開挖土方,使用的燃料為燃煤,原輔料為粉煤灰、頁巖、淤泥、黏土等。該廠在正常生產期間,廢氣經隧道窯管道和烘干隧道,幾次回流集中收集,經脫硫塔除塵后,通過不低于15米高排氣筒達標排放。反映問題不屬實。
經調查,該廠在生產過程中,窯體內廢氣經除塵脫硫塔處理后高空排放,原輔材料在原料棚內加工,原料存放在廠區內,有圍擋已覆蓋。該企業污染防治設施有:原料棚、圍擋、防塵網、除塵脫硫塔,地面已硬化。反映問題不屬實。
經調查,該磚廠所用黏土來源于其他建設工地及城市河道建設中的開挖土方,在其所占用的土地范圍內,未見有新發生深挖破壞土地的情況,汝南縣國土局及縣林業局提供材料均未有破壞耕地、濕地黏土的現象。廠區所使用的土地為汝南縣科工委的國有工礦用地,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經現場調查,未發現破壞國家土地資源現象。反映問題不屬實。
該廠由于春節前雪災的影響,部分原料棚被雪壓塌,經整修后于2018年4月16日恢復生產,在原料棚損壞期間對環境造成一定污染。4月26日,省環保廳通報了磚廠在線監控污染物排放超標;4月28日,縣環保局已對該企業下達責令改正決定書責令該單位立即停止違法行為;5月10日,縣環境攻堅辦對汝南縣電業公司下達了對該企業的斷電通知,確保其停產到位。停產期間,縣環保局工作人員對該企業進行現場檢查,未發現該企業生產,至今仍在停產整治。但該廠污染防治設施齊全,且按照要求一直在停產。所以,該廠沒有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反映問題不屬實。
經調查,因該廠建廠幾十年來,群眾從未反映過小麥減產情況,老君廟鎮2017年小麥平均產量是每畝1080斤(2018年統計數據未出),經走訪郭莊群眾,今年小麥產量每畝在1000斤左右。因該企業處于停產,經走訪調查郭莊部分群眾沒有反映一刮南風,煤氣味刺鼻、嗆眼情況。反映問題不屬實。
經調查,G328公路升級改造時,承建單位與該廠協商,臨時占用廠區內部分土地建設石料廠,工程結束后已拆除。反映攪拌站屬實。
經現場調查,廠區內未發現磕石場。反映磕石場不屬實。該廠西南側商砼站為河南省潤通高科建材有限公司,通過縣法改委備案,取得村鎮規劃許可證明,通過環評審批。反映商砼站屬實。
以上不屬于國家禁止而必須取締的項目。經縣紀委監察委調查,不存在汝南縣個別領導包庇和縱容行為。反映問題不屬實。
縣國土局、縣環保局、老君廟鎮政府等單位沒有接到村民多次反映汝南沃特新型建筑材料廠內建設石料廠、碎石廠、商砼站等污染企業的問題。反映問題不屬實。
處理及整改情況:
2018年4月28日,縣環保局已對汝南沃特新型建筑材料廠下達責令改正決定書,目前仍在停產整改。脫硫塔除塵污染防治設施經驗收合格方可恢復生產。責任單位汝南縣環保局,責任人王軍華,整改時限為2018年8月3日前。
廠區內所有原材料全部儲存到封閉原料棚內,粉碎車間加裝粉塵收集裝置,防止揚塵污染;責令其對廠區內路面全部硬化,并在廠區內出入口安裝車輛沖洗裝置。責任單位縣科工委,責任人商繼豪,整改時限為2018年8月3日前。
對《河南省潤通高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環保型商品混凝土攪拌站項目》停止建設,補充公眾參與內容和建設項目維穩報告。經論證可行后方可開工建設。責任單位縣政法委維穩辦,責任人閆艷陽,整改時限為2018年7月10日前。
2018年5月10日,縣環境攻堅辦下達了《關于對汝南沃特新型建筑材料廠等三家企業進行斷電的督辦通知》,整改不到位,不予送電。責任單位縣電業公司,責任人程金玉。
舉一反三,對全縣范圍內磚瓦窯廠全面排查,進行規范化管理,加強引導,防止污染。
問責情況:無。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駐馬店市協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7月5日
責任編輯:wh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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