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交辦案件辦理結果公示(第二十一批)
摘要:駐馬店市平輿縣 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200018反映情況:駐馬店市平輿縣李屯鎮大許村委,333省道、D328國道南大許村委有一家石子場,夜間生產粉塵污染,噪聲擾民。調查核實
駐馬店市平輿縣 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200018
反映情況:駐馬店市平輿縣李屯鎮大許村委,333省道、D328國道南大許村委有一家石子場,夜間生產粉塵污染,噪聲擾民。
調查核實情況:群眾反映的“石子場”位于平輿縣李屯鎮前崗道班西200米南側,業主為馬向前。該石子場于2018年3月份開始生產,主要工藝為石料(石頭)粉碎—篩選石子,主要生產設備為粉碎機、篩選機等,未辦理環評等審批手續。
1.關于反映“石子場夜間生產”問題。
2.關于反映“石子場粉塵污染”問題。經調查,該場在加工石子過程中沒有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粉碎機和篩選機等設備周圍及上方所搭建的生產棚未完全封閉,生產棚內僅有噴淋設施,路面未硬化,原料未完全覆蓋,存在粉塵污染行為。反映問題屬實。
3.關于反映“石子場噪聲擾民”問題。經調查,該場四周圍擋不完整,且沒有設置隔板,在生產過程中存在噪聲污染。反映問題屬實。
處理及整改情況:平輿縣環境污染攻堅辦要求李屯鎮政府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立即取締該石子場,督促石子場業主于2018年6月25日前自行拆除其生產設備,清除相關原料物資,并做好后期監督管理工作。至2018年6月24日,該場生產設備已拆除,原料已清除,成品碎石正在外運。
下一步,平輿縣將深刻反思,舉一反三,繼續對全縣環境污染問題進行排查整改,對存在問題的企業,依法依規嚴厲查處。
問責情況:無。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駐馬店市協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責任編輯:yss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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