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交辦案件辦理結果公示(第二十批)
摘要: 駐馬店市遂平縣 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180058反映情況:駐馬店市遂平縣玉山鎮柴莊村遂平縣永昌新型墻材有限公司私自盜采國家礦山資源,破壞山林,造成山頭生態破壞。玉山鎮
駐馬店市遂平縣 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180058
反映情況:駐馬店市遂平縣玉山鎮柴莊村遂平縣永昌新型墻材有限公司私自盜采國家礦山資源,破壞山林,造成山頭生態破壞。玉山鎮柴莊村煙囪村東頭永昌新型墻材有限公司窯場占領水庫的地,將水庫挖了個大口子,目前造成無法存水,廢氣排放污染玉米地。窯場老板李永昌將投訴人兒子暴打了一頓,致使其住院一年兩個月,因為訴求人反映此事,望督察組來核實。
調查核實情況:遂平永昌新型墻材有限公司位于遂平縣玉山鎮柴莊村燕沖村民組東側,法人代表何秀林。該公司于2008年6月通過環評審批,2008年底開始建設,2016年9月通過環保“雙違”備案公示,2016年12月取得排污許可證。
1.關于反映“私自盜采國家礦山資源,破壞山林,造成山頭生態破壞”問題。經現場調查,該公司因生產原料主要為頁巖和粉煤灰,于2017年10月30日辦理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采礦許可證》,根據國土部門勘查,該公司采礦區在批準范圍內,沒有超出開采面積,不存在私自盜采國家礦山資源;礦區在廠區東邊,是荒嶺,無樹林,有部分植被。在開采過程中對地表的正常開挖屬于國家允許范圍內。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2.關于反映“玉山鎮柴莊村煙囪村東頭永昌新型墻材有限公司窯場占領水庫的地,將水庫挖了個大口子,目前造成無法存水”問題。經現場調查和走訪群眾及村委出具的證明,不存在該公司窯場占領水庫的地,該單位區域內無水庫存在。
3.關于反映“廢氣排放污染玉米地”問題。經調查,該公司因設備故障已于2018年6月6日停產至今,調閱該公司生產期間監控數據顯示,沒有發現超標現象。走訪周邊種植農戶,均證明沒有受到任何污染和損失。
4.關于反映“窯場老板李永昌將投訴人兒子暴打了一頓,致使其住院一年兩個月”問題。經調查組核實,投訴人兒子是因毆打別人被判刑一年兩個月。遂平縣公安局玉山派出所出具證明,投訴人的兒子于2016年11月2日將窯場兩名女員工和老板李永昌的弟弟李現昌毆打致輕微傷。2016年11月25日,投訴人的兒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遂平縣公安局刑事拘留,經遂平縣人民檢察院批準,2016年12月30日被依法執行逮捕。2017年8月31日,投訴人的兒子因尋釁滋事罪被河南省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2018年1月24日刑滿釋放。反映問題不屬實。
處理及整改情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遂平縣環保局和遂平縣玉山鎮政府在企業恢復正常生產后,加大對企業的巡查監管力度,促使其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排放污染物始終保持穩定達標排放,杜絕污染發生。
問責情況:無。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駐馬店市協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6月23日
責任編輯:wh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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