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交辦案件辦理結果公示(第十四批)
摘要: 駐馬店市西平縣受理編號X410000201806140018反映情況:駐馬店市西平縣師靈鎮夏王村委牛集村,養豬專業戶劉發強、牛崗嶺,把養豬廢水傾倒入湖坑中。上次整改后是白天倒進小
駐馬店市西平縣
受理編號X410000201806140018
反映情況:駐馬店市西平縣師靈鎮夏王村委牛集村,養豬專業戶劉發強、牛崗嶺,把養豬廢水傾倒入湖坑中。上次整改后是白天倒進小坑,晚上再用抽水機抽到大坑,環境污染嚴重。
調查核實情況:2018年6月15日,西平縣組織人員進行了現場調查。師靈鎮夏王村委牛集村位于師靈鎮的西南2公里處,全村常住人口674人、5個村民小組。群眾反映的養殖廢水傾倒入湖坑,“湖坑”實際是圍繞該村東南部的一條寨溝,長大約800米左右,平均深度1.2米左右。群眾反映的“大坑”實際是村南部的寨溝,“小坑”是養殖戶建的畜禽廢水沉淀池。在寨溝南側有兩家養殖戶:分別是西南處養殖戶劉發強,豬舍建于2010年10月并投養、現養殖生豬79頭;東南處養殖戶牛崗嶺,豬舍建于2011年2月并投養,現養殖生豬66頭。兩家養殖戶在2017年春季,按照縣環保局、縣畜牧局聯合要求畜禽養殖業綜合治理廢水的規定,建設了養殖廢水沉淀池,并定期將收集的廢水運到所承包的土地進行施肥。
1.關于反映“駐馬店市西平縣師靈鎮夏王村委牛集村,養豬專業戶劉發強、牛崗嶺,把養豬廢水傾倒入湖坑中。上次整改后是白天倒進小坑,晚上再用抽水機抽到大坑”問題。2018年6月15日,調查組經現場勘察和走訪群眾,劉發強和牛崗嶺兩家養殖戶在2017年未建成養殖廢水沉淀池之前,有將部分養殖廢水排入寨溝行為。養殖廢水沉淀池建成后,這兩家養殖戶就沒有向寨溝內排過廢水。在現場檢查中,沒有發現舉報人反映污水抽倒機械和設備,也沒有在晚上用抽水機抽到大坑的排水痕跡。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2.關于反映“環境污染嚴重”問題。村東南寨溝水體污染的原因:一是由于村民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數十年排入寨溝內,沒有及時清理;二是劉發強、牛崗嶺兩家養殖戶在2017年春季治污設施整改以前有部分養殖廢水排入寨溝內。經縣環保局監測站監測結果顯示,化學需氧量、氨氮均超標。該水體受到污染,反映問題屬實。
處理及整改情況:
1.根據牛崗嶺、劉發強兩家養殖戶現存欄豬的生長情況,本著以人為本、和諧執法、切實維護群眾利益為出發點,要求這兩家養殖戶在2018年8月15日前清養完畢。同時,在清養過程中師靈鎮政府、夏王村委要加強監管,避免再次出現廢水直排溝塘現象發生。
2.師靈鎮黨委、鎮政府組織夏王村委干部群眾利用機械工具,將寨溝內陳年垃圾清理干凈并運送到垃圾填埋場,經向當地群眾了解寨溝內污水可以用于玉米地灌溉后,用抽水泵將寨溝內污水抽到附近玉米地用于灌溉。結合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要求,在2018年7月15日前完成整改任務,恢復寨溝的自然原貌。
3.建立垃圾治理和污水處理的長效機制。圍繞西平縣開展的城鄉環境衛生一體化,先期推進,設置生活垃圾收集箱。著眼污水治理長遠規劃,高標準改造牛集村東南寨溝,營造良好生態環境。
問責情況:給予師靈鎮夏王村委黨支部書記魯榮安黨內警告處分。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駐馬店市協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6月18日
責任編輯:wh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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