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交辦案件辦理結果公示(第七批)
摘要: 一、 駐馬店市平輿縣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070133反映情況:駐馬店市平輿縣東皇街道辦事處張廟村委崔塘村,第四村民小組有一家養豬場沒有環保手續,糞便污水直排水塘。給
一、 駐馬店市平輿縣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070133
反映情況:駐馬店市平輿縣東皇街道辦事處張廟村委崔塘村,第四村民小組有一家養豬場沒有環保手續,糞便污水直排水塘。給平輿縣環保局反映,平輿縣環保局說找東皇街道辦事處,東皇街道辦事處又說不歸他們管轄,存在互相推諉情況。
調查核實情況:群眾反映的“養豬場”位于平輿縣東皇街道辦事處張廟村委崔塘村第四村民小組,養殖戶主為崔小敏,現存欄45頭豬(母豬5頭、育肥豬40頭)。
1.關于反映“有一家養豬場沒有環保手續”問題。2018年6月9日上午調查組進行了現場調查,養殖戶崔小敏在崔塘村內自家宅基地建設一棟150平方米豬舍,屬于農村散養戶,不屬于規模化養殖。反映問題不屬實。
2.關于反映“糞便污水直排水塘”問題。經現場調查,該養殖戶養殖糞便人工清運用于還田,養殖廢水經下水道排放至西側的10多平方米的坑塘中。反映問題屬實。
3.關于反映“給平輿縣環保局反映,平輿縣環保局說找東皇街道辦事處,東皇街道辦事處又說不歸他們管轄,存在互相推諉情況”問題。經調查,2018年以來平輿縣環保局12369環保投訴來電來訪記錄未查閱到信訪人反映問題的記錄,東皇街道辦事處也未查閱到信訪人反映問題的記錄。反映問題不屬實。
處理及整改情況:
1.由于該養殖戶在發展庭院經濟時產生了環境問題,又不愿意在污染治理上投入,平輿縣政府已要求平輿縣東皇街道辦事處責令該養殖戶立即對豬舍內生豬進行清養,對養殖設施進行清理。目前,該養殖戶已將生豬出售,養殖設施已清理到位。
2.責成平輿縣東皇街道辦事處立即清理養豬場西側水塘中的養殖廢水及糞便,目前,已清理完畢。
3.平輿縣將舉一反三,要求各鄉鎮政府對其轄區范圍內農村小型養殖戶存在的養殖污染問題開展集中農村環境衛生綜合整治,以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問責情況:無。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駐馬店市協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6月12日
責任編輯:wh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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