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被撞壞肇事者遲遲不賠償
摘要: □晚報記者王永良文/圖本報訊“你說窩心不窩心——停在自家樓下的電動汽車被撞壞了,找不到肇事者,得自掏腰包修車。”昨日,家住市駿馬路老市委家屬
□晚報記者王永良文/圖
本報訊“你說窩心不窩心——停在自家樓下的電動汽車被撞壞了,找不到肇事者,得自掏腰包修車。”昨日,家住市駿馬路老市委家屬院的王先生撥打本報新聞熱線反映。
據王先生介紹,6月6日下午,他接外孫女放學回家后,把車停在了該家屬院18號樓前。“第二天中午11時,我愛人下樓去買東西時,發現車的后擋風玻璃被人撞爛了(如圖)。”王先生說,一名鄰居告訴他,當天上午9時許,一名女士在倒車時將王先生的車撞了。
“鄰居告訴我,當時那個肇事者說她急著送兒子考試,回來后再賠償。”王先生說,讓他想不到的是,他一直等到當天晚上,那名女士也沒有出現。
于是,王先生報了警。兩名民警趕到現場,準備調看監控錄像,但發現監控王先生停放車子區域的攝像頭壞了。“肇事者肯定是這個家屬院的住戶。就算不賠償,至少也應說聲‘對不起’吧!”王先生說。
(線索來自本報新聞熱線2830110)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