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巾當作“安全帶”這樣行車不安全
摘要: □晚報記者 蘇莉 文/圖本報訊 昨天,在市解放大道中段,一名男子騎著電動自行車,用一根圍巾將自己和孩子捆在一起(如圖),這樣做存在安全隱患。“孩子的個頭比車把
□晚報記者 蘇莉 文/圖
本報訊 昨天,在市解放大道中段,一名男子騎著電動自行車,用一根圍巾將自己和孩子捆在一起(如圖),這樣做存在安全隱患。
“孩子的個頭比車把高不了多少,看著讓人擔心。”過往的市民說,這種“安全帶”肯定起不了作用。記者問該男子為什么這樣做時,他說用圍巾攔住孩子安全一些。
市公安交警部門提醒市民,《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成年人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市區道路上可以載一名12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
“這名非機動車駕駛人一只手握把,一只手照顧小孩,明顯存在安全隱患。”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說,如果遭遇突發情況而駕駛人處置不當,就有可能發生意外。
責任編輯:wtt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