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輿縣陽城司法所成功調解一起農村糾紛
摘要:駐馬店網訊(本網記者 田瑞德 通訊員 胡浚生 彭俊佳) 5月16日,平輿縣陽城司法所和陽城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功調解一起農村習俗婚姻糾紛。陽城鎮(zhèn)胡嶺村委村民路某和胡某經人介
駐馬店網訊(本網記者 田瑞德 通訊員 胡浚生 彭俊佳) 5月16日,平輿縣陽城司法所和陽城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功調解一起農村習俗婚姻糾紛。
陽城鎮(zhèn)胡嶺村委村民路某和胡某經人介紹相識,2016年底舉辦酒席宣告結為夫妻,婚后由于性格不合等原因無法繼續(xù)一起生活,2018年1月,女方路某離家出走,與胡某斷開聯(lián)系,胡某以路某一去不返為由,要求路某退還彩禮及婚禮用度共計20余萬元,兩人發(fā)生糾紛。
4月26日,接到調解申請后,陽城司法所和陽城人民調解委員會立即召集路某家人和胡某面對面調解,面對兩家人一見面就吵,一吵就鬧,無法正常溝通的局面,調解員果斷中止調解,建議兩人冷靜后再協(xié)商,征得兩家人同意后,調解員宣布等過了五一節(jié)再次擇日進行調解。
陽城司法所在調查走訪過程中了解到,路某與胡某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直到發(fā)生糾紛時,兩人未領取結婚證。
5月16日,調解再次開始,矛盾雙方所在村委專職調解員也加入調解隊伍,調解員以結婚證問題為調解切入點,講法律,按照《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規(guī)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講習俗,講人情,如數返還彩禮錢,符合習俗和人情導向。
經過連續(xù)五個小時調解,雙方態(tài)度軟化,路某家人主動提出愿意返還彩禮,但由于經濟困難,希望胡某能寬限返還時間和減少返還金額,在調解員的幫助下,雙方協(xié)商彩禮返還的金額、時間,簽訂了調解協(xié)議。
責任編輯:fl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fā)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yè)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yè)(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fā)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lián)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豫公網安備 411702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