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縣國土資源局公告
摘要:關于依法收回上蔡縣西洪農技站國有土地使用權決定的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上蔡縣政府已下文依法收回上蔡縣西洪農技站國有土地使用權,并注
關于依法收回上蔡縣西洪農技站國有土地使用權決定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上蔡縣政府已下文依法收回上蔡縣西洪農技站國有土地使用權,并注銷0228號土地使用證,對收回的土地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給予補償。
收回范圍:該宗地位于西洪鄉上華公路東側,預制廠北側,土地面積為1320平方米(折合1.98畝),四至:東至空地、南至預制廠、西至上華公路、北至空地。收回依據:《關于依法收回上蔡縣西洪農技站國有土地使用權決定(上政土[2018]40號)》。
涉及以上地塊范圍內原土地使用者,自公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持有效證件到上蔡縣國土資源局辦理登記手續,逾期不辦理者視為同意收回,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補償后辦理注銷手續。土地使用權人如有異議,可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向上蔡縣國土資源局提出書面申請理由。
聯系人:張偉政 周軍偉
聯系電話:6966932
上蔡縣國土資源局
責任編輯:yss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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