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尚“小藍車”現身駐馬店街頭
摘要:共享單車添“新軍”時尚“小藍車”現身駐馬店街頭□駐馬店日報融媒記者 徐小防 左蕊 文/圖小巧可愛的車形,藍白相間的車身,一排排“高顏值&r
共享單車添“新軍”
時尚“小藍車”現身駐馬店街頭
□駐馬店日報融媒記者 徐小防 左蕊 文/圖
小巧可愛的車形,藍白相間的車身,一排排“高顏值”的共享單車近期成為駐馬店市區一道亮麗的風景線,格外引人注目,有不少市民掃碼體驗。
路邊排列整齊的共享單車。
使用起來更方便
3月5日上午9時許,記者來到位于市駿馬路與置地大道交叉口附近的通達小區,看到在路西的人行道上,擺放著約100輛“哈羅單車”。
“這種車的顏色很漂亮,不知道騎著怎么樣,會不會吃力?”“這車咋用?需不需要辦卡交押金”……單車前,圍了不少市民,在七嘴八舌地議論。
市民王女士說,自己年紀大了,騎電動車不安全,“哈羅單車”的出現,能很好地解決她在市區近距離出行的問題。
市民李娜拿出手機掃了掃車身上的二維碼后發現,租這種車一個月僅需9元錢,而且不需要交押金。付款之后,李娜騎上單車,高高興興地向目的地出發。
記者打開支付寶掃了掃車上的二維碼,手機頁面跳出兩個選項,一個選項是199元(可秒退)交押金后可使用,無限次騎車,押金可全額退還。另一個選項是9元包30天用車(免押金),每次騎行前2小時免費,超時后按騎行時長計費,市民可根據需要選擇。
記者了解到,這種單車與帶樁共享單車不同的是,用戶到達目的地后,可將單車停放在路邊、非機動車白線區域或者其他免費停車區域,非常方便。市區主要投放在天中廣場附近,雪松大道愛家量販、天中豪園附近也已投放,還將投放在其他地點。
文明使用共享單車
共享單車為人們的出行提供了方便,但要提醒市民,注意騎行安全,尤其是兒童和青少年。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很多共享單車的車身上也明確提示“未滿12周歲嚴禁騎車”。
但是,自從共享單車在我國各地投放以來,出現了一些不滿12周歲兒童使用共享單車發生車禍的事件。在此提醒家長要加強對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監管,不要讓未滿12周歲的兒童騎共享單車。
在騎單車時,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要在機動車道上騎自行車,不闖紅燈,不騎車帶人,不逆向行駛,雙手緊握車把。
在這里,記者提醒廣大市民,共享單車不是個人的私有財產,在騎行中莫要破壞單車,應文明使用。
責任編輯:fl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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