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遺失背包 司機物歸原主
摘要: 晚報記者 王永良本報訊 2月26日,在北京工作的汝南縣板店鄉唐營村唐先生向記者反映,2月14日,他從駐馬店西站轉乘公交車時,不慎將背包丟失。幸虧公交司機及時發現,最終物
晚報記者 王永良
本報訊 2月26日,在北京工作的汝南縣板店鄉唐營村唐先生向記者反映,2月14日,他從駐馬店西站轉乘公交車時,不慎將背包丟失。幸虧公交司機及時發現,最終物歸原主。
據唐先生介紹,2月14日下午5時,他從北京乘坐高速列車回駐馬店,換乘12路公交車到達汽車客運東站,下車時發現背包不見了。
“我的背包里有很多證件及一些貴重物品。”唐先生說,正著急時,他接到了市公交公司高鐵調度中心打來的電話,得知他的背包已經被公交司機發現并交由公司工作人員保管。他一邊連連表示感謝,一邊火速趕往高鐵公交公司調度中心。
據市公交公司高鐵調度中心負責人楊志介紹,原來,12路公交車從汽車東站開出后,車長姜楠聽到調度中心GPS平臺通告一乘客的背包遺忘在12路公交車上,希望該路公交車司機幫助尋找。“當日7時許,調度中心工作人員接到姜楠的電話,稱在打掃車廂時發現了唐先生的背包。”楊志說,于是,姜楠通過12路公交線路微信平臺,讓調度中心工作人員電話通知失主。
隨后,唐先生匆匆趕到市公交公司高鐵調度中心。拿到失而復得的背包,唐先生激動地說:“感謝車長姜楠和公交公司高鐵調度中心的工作人員挽回了我的損失。”
責任編輯:wtt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