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2016年市中心城區重點項目征地拆遷工作考核情況的通報
驛城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經濟開發區、市產業集聚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為了全面、客觀、準確的檢驗2016年市中心城區重點項目征地拆遷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市中心城區重點項目征地拆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成立了專項考核組,從10月11日—28日,分別對市產業集聚區、經濟開發區、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驛城區進行了考核驗收,結合12月22日—23日考核組對各區復核結果,具體考核情況通報如下:
一、土地征收情況
2016年市中心城區重點項目征地拆遷工作任務總征地面積29896.23畝,已征地面積25274.29畝,完成率84.54%。
其中:驛城區總征地面積21927.31畝,已征地面積20349.15畝,完成率92.8%。
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總征地面積2428.864畝,已征地面積1932.375畝,完成率79.56%。
經濟開發區總征地面積4293畝,已征地面積2527.21畝,完成率58.87%。
市產業集聚區總征地面積1247.06畝,已征地面積465.56畝,完成率37.33%。
二、房屋拆遷情況
2016年市中心城區重點項目征地拆遷工作任務總拆遷量556.61萬平方米。按照已完成拆遷和全部完成垃圾清運統計,已完成拆遷量是549.24萬平方米,未完成拆遷量是7.37萬平方米,完成率98.68%;涉及總拆遷戶數10733戶,已拆遷戶數10519戶。
其中:驛城區:總拆遷量335.34萬平方米,已完成拆遷量331.87萬平方米,已完成拆遷戶數7848戶,市級項目和片區項目合計拆遷完成率為98.28%。
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總拆遷量64.88萬平方米,已完成拆遷量63.81萬平方米,已完成拆遷戶數617戶,市級項目和片區項目合計拆遷完成率為98.37%。
經濟開發區總拆遷量96.56萬平方米,已完成拆遷量95.85萬平方米,已完成拆遷戶數847戶,市級項目和片區項目合計拆遷完成率為99.2%。
市產業集聚區總拆遷量59.83萬平方米,已完成拆遷量是57.72萬平方米,已完成拆遷戶數1207戶,市級項目拆遷完成率96.64%。
三、建筑垃圾清運情況
2016年市中心城區重點項目征地拆遷工作任務涉及建筑垃圾清運的項目70個(不包括區級項目),截止12月28日已完成清運項目70個。
其中:驛城區30個項目全部完成清運。
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9個項目全部完成清運。
經濟開發區21個項目全部完成清運。
市產業集聚區11個項目已全部完成清運。
四、獎懲資金情況
根據《駐馬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6年駐馬店市中心城區重點項目征地拆遷工作考評獎懲試行辦法的通知》(駐政辦〔2016〕45號)文件要求,經核實,獎懲總體情況如下:
一是獎勵資金合計2293.15萬元。其中:對拆遷任務完成量比例在95%以上的區(管委會)獎勵以獎代補資金300萬元,市級項目合計1130.43 萬元,片區項目合計862.72萬元(其中皇家驛站項目377.39萬元)。
二是處罰資金合計29.33萬元。其中,市級項目合計16.03萬元,片區項目合計13.3萬元。
(一)驛城區具體情況
一是獎勵資金情況,合計1269.05萬元。
1.對按時完成拆遷任務或在規定的時限內拆遷任務完成量比例在95%以上的區(管委會)補助100萬元。
驛城區市級項目和片區項目合計核算拆遷完成率為98.28%,給予驛城區補助100萬元。
2.按照實際完成的拆遷工作量每平方米解決工作經費4元。
市級項目完成1669804平方米,片區項目完成1252832平方米(其中皇家驛站項目942010平方米),每平方米獎勵4元,共計1169.05萬元。
二是處罰資金情況,合計13.88萬元
按照實際未完成的拆遷工作量每平方米處罰4元。
市級項目未完成19986平方米,片區項目未完成14716.2平方米,每平方米處罰4元,共計13.88萬元。
(二)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具體情況
一是獎勵資金情況,合計355.23萬元。
1.對按時完成拆遷任務或在規定的時限內拆遷任務完成量比例在95%以上的區(管委會)補助100萬元。
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市級項目和片區項目合計核算拆遷完成率為98.34%,給予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補助100萬元。
2.按照實際完成的拆遷工作量每平方米解決工作經費4元。
市級項目完成295028.13平方米,片區項目完成343042.6平方米,每平方米獎勵4元,共計255.23萬元。
二是處罰資金情況,合計4.29萬元。
按照實際未完成的拆遷工作量每平方米處罰4元。
市級項目未完成80平方米,片區項目未完成10650平方米,每平方米處罰4元,共計4.29萬元。
(三)經濟開發區具體情況
一是獎勵資金情況,合計437.99萬元。
1.對按時完成拆遷任務或在規定的時限內拆遷任務完成量比例在95%以上的區(管委會)補助100萬元。
經濟開發區市級項目和片區項目合計核算拆遷完成率為99.2%,給予經濟開發區補助100萬元。
2.按照實際完成的拆遷工作量每平方米解決工作經費4元。
市級項目完成285517平方米,片區項目完成559462平方米,每平方米獎勵4元,共計337.99萬元。
二是處罰資金情況,合計2.72萬元。
按照實際未完成的拆遷工作量每平方米處罰4元。
市級項目未完成0平方米,片區項目未完成6804平方米,每平方米處罰4元,共計2.72萬元。
(四)市產業集聚區具體情況
一是獎勵資金情況,合計230.88萬元。
按照實際完成的拆遷工作量每平方米解決工作經費4元。
市級項目完成575719平方米,片區項目(皇家驛站項目)1475平方米,每平方米獎勵4元,共計230.88萬元。
二是處罰資金情況,合計8.44萬元。
按照實際未完成的拆遷工作量每平方米處罰4元。
市級項目未完成20000平方米,片區項目(皇家驛站項目)1093平方米,每平方米處罰4元,共計8.44萬元。
五、建筑垃圾清運補助費用情況
根據《駐馬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規范市中心城區重點項目房屋拆除及垃圾清運工作的通知》(駐政辦〔2016〕114號)文件要求,建筑物拆除和垃圾清運補助標準按照拆遷建筑物的建筑面積每平方米25元的標準執行。經核算,需要建筑物拆除和垃圾清運補助費合計12457.2萬元。其中,市級項目合計7065.17萬元,片區項目合計5392.03萬元(其中皇家驛站項目合計2358.71萬元)。
驛城區:需要建筑物拆除和垃圾清運補助費合計7306.59萬元。其中,市級項目合計4174.51萬元,片區項目合計3132.08萬元(其中皇家驛站項目2355.03萬元)。
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需要建筑物拆除和垃圾清運補助費合計1595.18萬元。其中,市級項目合計737.57萬元,片區項目合計857.61萬元。
經濟開發區:需要建筑物拆除和垃圾清運補助費合計2112.44萬元。其中,市級項目合計713.79萬元,片區項目合計1398.65萬元。
市產業集聚區:需要建筑物拆除和垃圾清運補助費合計 1442.99萬元。其中,市級項目合計1439.3萬元,片區項目(皇家驛站項目)合計3.69萬元。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