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該譴責方式須合法
摘要:“小三”該譴責方式須合法 □康國富 12月14日晚,多名市民在朋友圈或者QQ群內看到了幾張包含特別內容的照片:一輛牌號為豫Q開頭的白色榮威轎車被人噴上紅色油漆,
“小三”該譴責方式須合法
□康國富
有人這樣做的原因是什么?是發泄對“小三”的不滿還是惡意誹謗?目前尚沒有權威的答案。但可以肯定,即便那輛白色榮威轎車的主人真是“小三”,這樣做也是不合適的。“小三”該譴責,方式須合法。
近年來,網絡媒體屢屢曝出某地一“小三”當街被原配帶人扒衣狂毆,某“小三”被人潑糞,某“小三”被人肉搜索,個人隱私被曬出等。的確,“小三”插足他人婚姻,破壞他人家庭,確實可恨,但再可恨也是道德上有問題,這樣對待她們既不文明,還違反了法律?,F在我們提倡依法治國,在建設法治社會,所有人的行為都應該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殺人犯尚且需要受到法律的保護,何況是“小三”。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任何公民都無權對他人進行人身傷害、侮辱。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名譽權,情節惡劣、后果嚴重的可被追究刑事責任。一些公開侮辱“小三”的原配就被公安機關處理過。我們不能僅僅把目光聚焦于“小三”被打、被侮辱,而要冷靜地思考懲罰、譴責“小三”的行為是否合法。如果用違法的方式來譴責不道德的人,豈不是用一種錯誤去懲罰另一種錯誤?要知道,如果違法的懲罰、譴責方式被認可,其后果比不道德更為惡劣。只有合法的方式才是可取的。譴責“小三”是這樣,處理其他矛盾和問題也是這樣。
責任編輯:ly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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