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機關部署開展煙花爆竹清查整治行動
行動時間:即日起至2017年2月底
摘要: 本報訊 (通訊員 李淑敏)為確保春節期間我市煙花爆竹安全監管無案(事)件發生,市公安局決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2月底,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以“嚴排查、打非法、強管控、
本報訊 (通訊員 李淑敏)為確保春節期間我市煙花爆竹安全監管無案(事)件發生,市公安局決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2月底,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以“嚴排查、打非法、強管控、保平安”為主題的煙花爆竹清查整治專項行動。
整治重點主要包括:1.重點物品:煙花爆竹,包括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和用于生產煙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等物品。2.重點問題: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行為,非法運輸、儲存、銷售、攜帶、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行為,非法舉辦的焰火晚會以及許可燃放的各類大型活動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市中心城區禁放區域內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3.重點部位:具有生產煙花爆竹傳統或近年來發生過非法生產煙花爆竹案件的鄉鎮(街道)村莊,城區和農村的出租屋、閑置廠房、民居、廢棄的養殖場等,煙花爆竹批發倉庫、零售網點等。
要進一步嚴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建立卸貨前運達地治安部門核對制度,把好運輸末端監督關。煙花爆竹運達目的地后,發證機關要及時趕到并認真核對實際運輸行為與許可事項是否一致,核對完畢后方可卸貨。對經核對發現使用非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運輸的,一律按未經許可道路運輸煙花爆竹處罰;對駕駛員、押運員、危險貨物運輸車輛號牌以及煙花爆竹的種類、規格和數量等與許可事項不一致的,按違反運輸許可事項處罰;對未經公安機關核對就卸貨的,一律暫停道路運輸。
對轄區內所有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活動,及時掌握從業單位現實狀態,督促落實安全監管措施。對發現的問題隱患和薄弱環節,責令限期整改;要指導企業嚴格落實煙花爆竹流向管理制度,確保每件物品進知來源、出知去向。要配合安監部門合理設置轄區內的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嚴禁零售網點連成集市,發生煙花爆竹“炸市”事故;指導零售網點業主落實好大宗商品銷售登記制度和防火制度。組織轄區內煙花爆竹從業單位所有從業人員開展法制教育,提高其依法、依規經營意識。要嚴格落實日常檢查登記責任制,按照“誰檢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誰督導、誰負責”的原則,一包到底,指導從業單位整改安全隱患,堅決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責任編輯:ldm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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