斬斷亂捕候鳥的“黑手”
摘要:□ 胡殿文 內蒙古有數百只天鵝被捕殺、黑龍江有23只候鳥疑遭投毒死亡、津冀交界處發現萬米捕鳥網……近期,遷徙中的候鳥遭不法之徒捕殺的新聞接連曝出。
□ 胡殿文
內蒙古有數百只天鵝被捕殺、黑龍江有23只候鳥疑遭投毒死亡、津冀交界處發現萬米捕鳥網……近期,遷徙中的候鳥遭不法之徒捕殺的新聞接連曝出。
值得關注的是,往年志愿者在巡護中也發現過灘涂有鳥網,但不像今年規模這么大。捕鳥者設備非常專業,配備了割草機。有的鳥網設置在蘆葦蕩里,隱蔽性強,周圍放置了誘鳥器。捕鳥網是由尼龍細線織成,被掛在竹竿或樹枝上。鳥一旦飛入就被細小的網眼纏住,難以逃脫,即使它們沒有受傷,也常因為掛在上面幾小時被餓死或渴死。同時,候鳥遷徙季節性強,多數候鳥遷徙時間和路線都相對固定,這給非法捕獵者以可乘之機。
候鳥屢屢捕殺,讓人扼腕嘆息。人們不禁要問,為何國家明令禁止,偷獵濫捕行為卻屢禁不止?
利益驅動,讓獵殺候鳥的行為屢禁不止。雖然不少地方都在加大執法力度,但野生候鳥交易背后的巨大利益讓很多人鋌而走險,一次次將“黑手”伸向它們。猖獗的獵捕候鳥行為背后,存在著非法銷售、運輸、濫食野生動物的巨大黑色利益鏈。據筆者調查,一些地方非法捕殺的候鳥收購價格一只大約15元,轉售到市場上一只大約是30元,而再到餐桌上變成食客的食物可能一只就要100多元。此外標本市場和鳥市的價格就更高于這個數目了。
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非法買賣源于市場需求,各地的農貿市場、花鳥市場、城鄉接合部的野味餐廳等都成為偷獵行為背后的巨大經濟載體。被獵殺的大雁、野鴨、天鵝等鳥類大部分被端上餐桌,而一些像猛禽類、鳥類會被做成標本。當前對市場上售賣野生動物的處罰較輕,違法成本太低,使得很多商販肆無忌憚地從事這個行業。
保護候鳥需多方協同齊抓共管,形成多部門的聯動執法格局。一些地方執法部門責任意識不強,如認為保護野生候鳥是林業部門的職責,其實還應是公安、交通運輸、工商等部門共同的責任。按照法律規定,無論是設置捕鳥網,還是下捕鳥的夾子,沒有捕到獵物就沒有辦法判刑,這很不合理。而在市場上,工商部門會說野生動物保護歸林業部門管不歸他們管。但是林業部門沒有管理市場的權力,他們只能在偷獵環節抓獲犯罪嫌疑人。有業內人士表示,保護候鳥既需要依靠加大執法力度、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更需要全社會的關注與支持。根據我國現有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非法捕捉、販賣20只野生鳥類就構成刑事犯罪。以此可見,必須堅決加大處罰力度,在事實準確和證據確鑿的前提下,對非法狩獵者堅決予以刑事處罰。同時,必須加強多部門的聯動執法。如森林公安堅決打擊捕鳥行為,交警部門在運輸環節加大對可疑車輛的檢查力度,工商部門在農貿市場、酒樓餐館等流通環節加大查處力度,衛生部門從檢疫角度加強執法。對老百姓來說,保護候鳥,從我做起,不要選擇去野味餐廳、不要去鳥市購買這些珍貴鳥類。
自然能滿足人類的需要,但滿足不了人類的貪婪,只有“法律之劍”制服萬米獵網背后貪婪的心。萬米獵網,實則困住的是人類那顆貪婪放縱的心。只有撤下人類的貪婪之網,放飛鳥兒的自由羽翼,還大自然以平衡與美麗,方能分享生態文明的福澤。但愿一次又一次令人痛心的鳥兒之殤能夠喚起一些人的責任心,真正從以往的盜獵事件中汲取教訓,以新版《野生動物保護法》
責任編輯:ldm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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