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筑誠信文化
摘要:□ 胡殿文提及誠信和誠信文化建設,似乎是老生常談,其實不然。誠信對于一個人一個國家來說,地位極其重要,誠信建設也是當前和今后相當長一個時期的一個重大社會課題,政府
□ 胡殿文
提及誠信和誠信文化建設,似乎是老生常談,其實不然。誠信對于一個人一個國家來說,地位極其重要,誠信建設也是當前和今后相當長一個時期的一個重大社會課題,政府關切、社會關注。據統計,每年我國企業因為誠信缺失,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了6000億元,對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影響非常大。以此可見,誠信文化建設任重道遠。
何為“誠信”?《說文解字》言“信,誠也,從人從言。”就其字形而言,信有兩部分構成,一邊是“人”、一邊是“言”,是與人的言語掛鉤的。因此信的本義是言語真實、不說謊。由言語的真實擴展到為人,那就是誠實不欺、守信用。也引申為相信、信任之意。
人如果不講信用,如何處世?子曰:“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大車無輗,小車無軏,其何以行之哉?”意思是說:“人若無信用,那是萬萬不行的。”就像牛車、馬車沒有木銷子,還怎么行走呢?車無銷,不可行馳于路;人無信,不可行走世間。孔子把個人信用看做為人立世的重要關鍵點,沒有信譽的支撐,就沒有人格的樹立。所以,《論語》里又說:“民無信不立。”沒有信用,就沒有立足之地;沒有信義,就沒有立世之本。
對國家而言,信是一個國家安定的重要因素。對于為政者來說,治理國家要以民心為本,因此如何取信于民就極為關鍵。子貢曾問何為為政之道,孔子則說:“足食、足兵,民信之矣。”足食是要養民,食不足則民不能富;足兵是為了保護民眾,兵不足則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得不到保障。為政要以使民得食保其生為先,如果迫不得已要去除一項,先去兵,再要去除,則去食,為什么?民無信不立。無論是弟子為學,還是為人處世,抑或是治國理政,信之一字都占了重要地位。
古人言:“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興,國無信則衰。”誠信是一個社會的基石,失信則在無形中侵蝕著社會資本。俗話說,干部不領,水牛掉井。相較于一般意義上的社會人,“官員講誠信”起到引領作用,而“官員失信”尤其引人關注。最近,新華社記者的一項調查發現,在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系統中,被納入失信“黑名單”的“官員失信”案件超過1100件。失信分為政務失信和個人失信,債務主要體現在工程款、借貸款等方面。然而,不管是個人失信還是政務失信,“官賴”不僅會增加政府管理成本,更易引發群體仿效的消極作用,危及整個社會的信用體系,值得高度警惕。
很多時候,人們把官員失信稱之為“官賴”,“官賴”不僅僅是失信這么簡單的問題,其背后往往存在政務不公開、權力運行失范甚至是暗箱操作、中飽私囊等現象,從這個意義上說,懲治官員失信更應秉持“標本兼治”的原則,架起一道帶電的“高壓線”,在紀律約束與法律懲戒之間找到合適的治理手段,在公務管理和誠信機制建設上形成聯動,在問責和司法執行層面上實現威懾,做實、做細、做長、做常,量身打造“不愿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 的考核制度,形成“不愿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 的良好格局。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九次會議所強調,加大對各級政府和公務員失信行為懲處力度,將危害群眾利益、損害市場公平交易等政務失信行為作為治理重點。只有從源頭出發、從制度入手,構筑誠信文化,才能讓黨和政府的行為更規范,讓領導干部更為廉潔誠信,讓政務誠信真正成為社會信用的風向標。
責任編輯:ldm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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