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候鳥留條生路
摘要:胡殿文內蒙古有數百只天鵝被捕殺、黑龍江有23只候鳥疑遭投毒死亡、津冀交界處發現萬米捕鳥網……近期接連曝出遷徙中的候鳥遭不法之徒的捕殺,引發社會廣泛的關
胡殿文
內蒙古有數百只天鵝被捕殺、黑龍江有23只候鳥疑遭投毒死亡、津冀交界處發現萬米捕鳥網……近期接連曝出遷徙中的候鳥遭不法之徒的捕殺,引發社會廣泛的關注。
鳥兒們的翅膀屬于天空,而非牢籠。將人類的口腹之欲、金錢之私、占有之欲強行橫加到無辜的生靈上,到頭來吞下苦果的只能是人類自己。作為生態系統的重要一分子,作為食物鏈中的重要一員,作為自然界能量流動和物質循環的重要一環,對鳥類肆無忌憚地圍捕都將陷生態于不顧,陷人類于危機。有識之士大聲疾呼,給候鳥留條生路吧!
“滿地都是死鳥,一些腐爛的實在太多,沒辦法統計。”一位志愿者說,往年在巡護中也發現過灘涂有鳥網,但不像今年規模這么大。捕鳥者設備非常專業,配備了割草機。有的鳥網設置在蘆葦蕩里,隱蔽性強,周圍放置了誘鳥器。今年被捕的鳥類有大量朱雀、紅喉歌鴝等,還有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東方角鸮。志愿者還發現,在天津、唐山等地的灘涂地帶,鳥網的布置出自專業獵捕團隊,“他們用除草劑把蘆葦濕地開辟了一條道,然后順著道路兩邊又開辟一些分支道路,也就是所謂的網道,手法非常專業。”現場的捕鳥網是由尼龍細線織成,被掛在竹竿或樹枝上。鳥一旦飛入就被細小的網眼纏住,難以逃脫。即使它們沒有受傷,也常因為掛在上面幾小時被餓死或渴死。候鳥遷徙路上危機四伏、殺機無限——今年10月下旬,發生在內蒙古錫林郭勒草原的獵殺候鳥案件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隨后,當地政府發布消息稱,已累計發現小天鵝和綠頭鴨死體共259只,均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調查認定該案系人為偷獵投藥所致。無獨有偶,今年3月,黑龍江省寶清東升自然保護區外圍區域發現23只候鳥疑似遭投毒死亡。
針對猖獗的亂捕濫獵現象,國家林業局10月18日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為期40天的“清網行動”。隨后,國家林業局、中央網信辦、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國家工商總局等七部門11月初聯合下發緊急通知,嚴厲打擊亂捕濫獵濫食和非法經營候鳥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活動。候鳥屢屢捕殺,讓人們扼腕嘆息。
利益驅動,讓獵殺候鳥的行為屢禁不止。人們不禁要問,為何國家明令禁止,偷獵濫捕行為卻屢禁不止? 候鳥遷徙季節性強,多數候鳥遷徙時間和路線都相對固定,這給非法捕獵者以可乘之機。雖然不少地方都在加大執法力度,但野生候鳥交易背后的巨大利益驅使一只只“黑手”伸向它們。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非法買賣源于市場需求,各地的農貿市場、花鳥市場、城鄉接合部的野味餐廳等都成為偷獵行為背后的巨大經濟載體。被獵殺的大雁、野鴨、天鵝等鳥類大部分被端上餐桌,而一些像猛禽類鳥類會被做成標本。 業內人士分析說,這些猖獗的獵捕候鳥行為背后,存在著非法銷售、運輸、濫食野生動物的巨大黑色利益鏈。據記者調查,一些地方非法捕殺的候鳥收購價格一只大約15元,轉售到市場上大約是30元,而再到餐桌上變成食客的食物可能就要100多元。此外標本市場和鳥市的價格就遠遠高于這個數目了。此外,當前對市場上售賣野生動物的處罰較輕,違法成本太低,使得很多商販肆無忌憚地從事這個行業。
保護候鳥,需多方協同,聯合執法,齊抓共管。 獵殺候鳥的行為屢禁不止,也反映出一些政府部門執法不力,對野生動物保護工作不到位。有專家表示,一些地方執法部門責任意識不強,如認為保護野生候鳥是林業部門的職責,其實還應是公安、交通運輸、工商等部門共同的責任。按照法律規定,無論是設置捕鳥網,還是下捕鳥的夾子,沒有捕到獵物就沒有辦法判刑,這很不合理。而在市場上,工商部門會說野生動物保護歸林業部門管不歸我們管。但是林業部門沒有管理市場的權力,他們只能在偷獵環節抓獲犯罪嫌疑人。有業內人士表示,保護候鳥既需要依靠強化執法力度、完善相關法律規,更需要全社會的關注與支持。根據我國現有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非法捕捉、販賣20只野生鳥類就構成刑事犯罪。周海翔認為,必須堅決加大處罰力度,在事實準確和證據確鑿的前提下,對非法狩獵者堅決予以刑事處罰。同時,必須加強多部門的聯動執法。如森林公安堅決打擊捕鳥行為,交警部門在運輸環節加強對可疑車輛的檢查力度,工商部門在農貿市場、酒樓餐館等流通環節加大查處力度,衛生部門從檢疫角度加強執法。只有多方協同齊抓共管,形成共同打擊亂捕濫獵野生動物及非法交易的氛圍,才能有效維護候鳥等野生動物的種群安全,讓候鳥的遷徙之路不再“危機四伏”。
以“法律之劍”制伏萬米獵網背后“貪婪的心”。根據《國家林業局、公安部關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刑事案件管轄及立案標準》,非法狩獵野生動物20只以上的,在禁獵區或者禁獵期使用禁用工具、方法狩獵等情形的應予立案。其中,非法狩獵陸生野生動物50只以上,為重大案件,非法狩獵陸生野生動物100只以上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為特別重大案件。
2016年7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新《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二十四條明確通過禁止網捕等方法進行獵捕野生動物;第三十二條還規定了禁止網絡交易平臺、商品交易市場等交易場所,為違法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務。但新法目前尚未實施。
俗話說,“林子大了,什么鳥都有”。要說泱泱大國偶爾出現極少數專事獵捕鳥兒的不法分子,實在不足為奇。但如果此類問題經常發生,甚至愈演愈烈,而發現者多是一些環保志愿者而非當地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人們不禁要問,相關部門監管是否到位?籬笆是否扎得結實?目前我國只有9個省份明確禁止使用捕鳥網,但只有吉林省同時將捕鳥網的生產和銷售也列為非法。“自然能滿足人類的需要,但滿足不了人類的貪婪”。萬米獵網,實則困住的是人類那顆貪婪放縱的心。只有撤下人類的貪婪之網,放飛鳥兒的自由羽翼,還大自然以平衡與美麗,方能分享生態文明的福澤。但愿一次又一次令人痛心的鳥兒之殤能夠喚起一些人的責任心,真正從以往的盜獵事件中汲取教訓,以新版《野生動物保護法》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為契機,切實拿出管用的措施,事先將“牢”筑得結實穩固,候鳥的災難才能逐漸減少直至杜絕。對老百姓來說,保護候鳥,從我做起,首先是不要去選擇去野味餐廳,不要去鳥市購買這些珍貴鳥類,這也是逐步降低這個市場需求利益鏈的關鍵。打擊偷獵行為還需要公眾和志愿者的參與,對違法行為進行蹲點發現、舉報、拍攝,為候鳥撐起一片藍天。
責任編輯:yss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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