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支隊開出首張銷售沒中文標簽進口食品罰單
摘要: 本報訊 (通訊員 王新軍)日前,開發區欣旺商貿行負責人主動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交納了5100元罰款。這是新《食品安全法》實施以來,我市食藥監系統開出并落實到位
本報訊 (通訊員 王新軍)日前,開發區欣旺商貿行負責人主動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交納了5100元罰款。這是新《食品安全法》實施以來,我市食藥監系統開出并落實到位的首張銷售沒中文標簽進口食品罰單。
據了解,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支隊日前在開展日常檢查時,發現開發區欣旺商貿行銷售的“韓國進口綠茶”、“樂天木糖醇”沒有中文標簽,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條“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的規定。依據規定,該支隊沒收了該店違法所得29.84元,并對其處罰款5100元。
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支隊負責人提醒經營者,銷售進口的預包裝食品必須有中文標識。這是我國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也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舉措。
責任編輯:xm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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