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準提升中國人權保障水平的國家行動
摘要:2016年9月29日,中國政府公布了第三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即《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6-2020年)》。與前兩期行動計劃相比,本期行動計劃指導思想更加全面,目標更加精準,指
2016年9月29日,中國政府公布了第三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即《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6-2020年)》。與前兩期行動計劃相比,本期行動計劃指導思想更加全面,目標更加精準,指標更加具體,措施更注重成效,精準推進中國人權事業向更高水平健康發展。
首先,在指導原則上,新一期行動計劃在前兩期行動計劃提出的依法推進、平衡和全面推進、務實推進的基礎上,將“平衡推進”和“全面推進”概括為“協調推進”,并新增了平等推進和合力推進兩條原則,使中國人權事業發展的推進原則在表述上更加準確和成熟,更全面地反映出中國人權發展道路的特點和要求。
其次,本期行動計劃在人權保障的內容方面更加準確和具體。本期計劃增加了“財產權利”專節,其中涉及推進民法典的編纂,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及其配套法規立法工作,農村承包經營地、宅基地農房、集體建設地確權登記頒證,界定企業財產權歸屬,落實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構建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以及實施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等。在人身權利保障方面,不僅涉及了執法和司法過程中的人身權利保障,而且涉及了在監視居住、偵察、看守所、監所、強制醫療和強制隔離戒毒方面的人身權利保障。在知情權方面,涉及了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行政執法公開、政務公開、突發事件信息發布、警務、獄務、審判、檢務公開;在參與權方面,涉及了立法公眾參與,人民陪審員、特約檢察員、人民監督員制度,在司法調解、司法聽證、涉訴信訪中的群眾參與,以及在城市社區、鄉村和企事業單位中的民主參與;在表達權和監督權方面,不僅涉及了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的表達和監督,而且涉及了通過互聯網絡等新興媒體的表達和監督。
再次,本期行動在人權保障措施和要求方面更加精準和和注重實效。例如,在工作權利方面,提出城鎮新增就業5000萬人以上,累計培訓農民工4000萬人次,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累計降幅10%,職業病危害嚴重的行業領域勞動者在崗期間的職業健康檢查率達到90%以上。在基本生活水準權利保障方面,提出了實施精準脫貧戰略,到2020年,實現特色產業脫貧3000萬人,轉移就業脫貧1000萬人,易地扶貧搬遷1000萬人,對其余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實行社保政策兜底2000萬人;改造各類城鎮棚戶區住房2000萬套,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80%以上,農村集中供水率達到85%以上。在健康權利方面,提出打造30分鐘基層醫療服務圈,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達標率達到95%以上,每萬人口全科醫生數達到2名,重大慢性病過早死亡率降低10%。在受教育權方面,要求勞動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達到10.8年,學前三年毛入園率提高到85%,全國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到90%。在文化權利方面,要求98%的行政村實現光纖通達。在少數民族權利保障方面,要求在民族地區基本消除絕對貧困現象。在兒童權利方面,要求嬰兒死亡率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控制在7.5%和9.5%以內,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的疫苗接種率以鄉(鎮)為單位保持在95%以上,“兒童之家”覆蓋90%以上的城鄉社區,每個街道和鄉鎮配備1名以上專職或兼職的兒童社會工作者。在老年人權利保障方面,要求養老服務設施覆蓋90%以上城鎮社區和60%以上農村社區。在環境權利方面更是提出了一系列具體的指標要求。
最后,本期計劃對計劃的實施也提出了更具體的要求。在人權教育、培訓和知識普及方面,計劃要求將人權知識納入黨委(黨組)的學習內容,列入各級黨校、干部學院、行政學院的課程體系,列為法官、檢察官、警察等公職人員入職、培訓必修課;把人權知識納入國民教育內容,以靈活多樣的形式將人權知識融入中小學教育教學活動中,面向幼兒教師、中小學教師開展人權知識培訓;支持高校開展人權通識教育,設立人權理論研究國家科研專項;支持和鼓勵企事業單位加強人權教育、培訓,培育人權文化,在境內外投資中將尊重和保障人權作弄為決策的重要考慮因素;新增5家人權教育與培訓基地,建設中國特色新型高端人權智庫;支持新聞媒體設立人權專題頻道或欄目,普及人權知識,傳播人權理念。同時,要求中央和國家機關各有關部門、各級地方政府結合各部門工作職責和各地區特點制定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國家人權行動計劃聯席會議機制開展階段性調研、檢查和評估,發揮社會組織在實施行動計劃過程中的建設性作用,鼓勵新聞媒體廣泛宣傳計劃內容,監督計劃實施。
新一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的實施,必將推動中國各項人權保障持續健康發展,推動中國人權事業再上新臺階,為世界人權事業的發展做出獨特的貢獻。
(作者系南開大學人權研究中心副主任。)
責任編輯:yss
(原標題:人民網-觀點頻道)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