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緊防止“帶病提拔”的制度籠子
摘要:扎緊防止“帶病提拔”的制度籠子 □唐 華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意見》,強調各級黨委(黨組)要把防止干部&ldqu
扎緊防止“帶病提拔”的制度籠子
□唐 華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意見》,強調各級黨委(黨組)要把防止干部“帶病提拔”作為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干部的重要內容,體現到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嚴格履行主體責任,堅持原則,敢于負責。
干部“帶病提拔”是困擾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難題,也是黨內外、各方面反映強烈的一個突出問題。近年來,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要求,嚴格執行《干部任用條例》,擋住了不少“帶病”的干部,但這一現象沒得到根本解決。這樣的問題如果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就會渙散黨心、冷了人心。
貫徹落實《意見》要健全完善責任體系。一方面,要落實工作責任,明確各級黨委(黨組)對選人用人負主體責任、黨委(黨組)書記是第一責任人、組織人事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分別承擔直接責任和監督責任。另一方面,要嚴格責任追究,建立健全干部“帶病提拔”問責機制,對造成干部“帶病提拔”的,按照有關規定,區別不同情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和部門的責任。
貫徹落實《意見》要抓好動議審查、任前把關兩個關鍵。動議審查、任前把關強調的是在選拔任用工作啟動后全程把關。要規范動議主體職責權限和程序,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聽取有關方面意見,積極探索領導班子成員在動議環節實名推薦干部辦法和差額醞釀黨政正職崗位人選辦法;要突出考察工作的針對性、增強靈活性、提高有效性,改進考察對象公示和任職前公示方式。
貫徹落實《意見》,還要把功夫下在平時。針對一些干部“帶病”情況復雜、具有很強隱蔽性的特點,要堅持經常性、近距離、有原則地廣泛接觸干部,多渠道、多層次、多側面識別干部,及時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現、重要情況和群眾口碑,注重了解干部在重大事件、重要關頭、關鍵時刻的表現;要健全完善日常聯系通報機制,建立干部監督信息檔案,通過重點研判、經常性研判、專題研判等方式,全面深入掌握干部情況。
責任編輯:ly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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