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駕駛很危險 受到懲處理當然
摘要:□ 邱學忠近日,上蔡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危險駕駛案件。被告人張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3個月,緩刑6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今年1月26日,應酬完的張某在喝完酒后駕車回家
□ 邱學忠
近日,上蔡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危險駕駛案件。被告人張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3個月,緩刑6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
今年1月26日,應酬完的張某在喝完酒后駕車回家時迷了路。這時,張某發現路邊有一個警察崗亭,便停下來去找警察問路。民警在接待張某的過程中發現張某渾身酒氣,可能是酒后駕車,遂通知了交警部門。經鑒定,張某屬于醉酒駕駛。
法院認為,張某的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鑒于其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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