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主交納定金房產商漲價索賠成本損失100萬
摘要: 王某支付了10萬元定金欲購買一套售價601萬元的房屋,后房地產商突然將房屋漲至700萬元。為此,王某將對方告上法庭,要求返還定金并賠償機會成本損失100萬元。目前,順義
王某支付了10萬元定金欲購買一套售價601萬元的房屋,后房地產商突然將房屋漲至700萬元。為此,王某將對方告上法庭,要求返還定金并賠償機會成本損失100萬元。目前,順義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王某訴稱,今年1月9日,其選中被告正在銷售的位于順義后沙峪某小區,雙方約定分期付款方式購買,定價為601萬元。同時約定在月底前,原告向被告交納定金10萬元。然而,原告交納10萬元定金后,今年3月,被告明確告知房屋售價漲至700萬元,后又提出如果不購買,只退還定金10萬元。因一月到三月房屋價格飛漲,原告失去了購買同地段其他房屋的機會。被告擅自漲價,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構成根本違約。
被告房地產商同意退還原告10萬元定金,但不同意其他訴訟請求。被告稱,一般是交定金后七日內交首付款。原告確實交了定金,交定金當天或第二天應在網上認購,原告未在網上認購,未按程序進行,視為原告放棄購買。目前,此案正在審理中。(記者 顏斐)
責任編輯:fl
(原標題:北京晨報)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