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賭男子為翻本狂騙4000萬
摘要:嗜賭男子為翻本狂騙4000萬 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 宋某沾染賭博惡習,輸光錢后打著在擔保公司上班的旗號,用高息引誘鄭某等四人“投資”,騙取錢款4000余萬元用于賭
嗜賭男子為翻本狂騙4000萬 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
宋某沾染賭博惡習,輸光錢后打著在擔保公司上班的旗號,用高息引誘鄭某等四人“投資”,騙取錢款4000余萬元用于賭博及支付所謂的“利息”,截至案發尚有2800余萬未能歸還。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市三中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宋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澳門輸精光 詐騙前老板
法院審理查明,2012年10月至2014年4月,宋某虛構在典當行或擔保公司持有股份、能大額且安全放貸的事實,采取高息引誘、支付部分本金利息等手段,先后騙取被害人鄭某、臧某、項某、王某信任,多次騙取四名被害人錢款,宋某將錢款用于賭博及支付被害人利息,截至案發尚有人民幣2800余萬元未歸還。
宋某向警方供述稱,2012年的一天,因在澳門賭博輸了四五十萬元,他打起了前老板鄭某的主意。“我知道他有錢,就想騙點錢去澳門翻本。”宋某稱,他找到鄭某,謊稱家里的300萬元拆遷款投在一擔保公司,公司有他的股份。宋某對鄭某說,如果有錢可用于放貸,月息是本金的3%,鄭某當即同意。
四人中套 被騙四千余萬
此后,鄭某陸續給宋某轉過三筆錢,每筆六七十萬元,這些錢成了宋某的賭資。“贏錢后我連本帶利全還給他了,通過這件事他開始信任我。”宋某說,后來他又輸了錢,就又用同樣方法騙鄭某多次,陸續收到對方網銀轉賬3800余萬元。
這些錢除1000余萬元當做利息還給鄭某,剩下的2800多萬全讓宋某輸了個精光。因無力繼續維持騙局,宋某只得再找他人。采用類似方式,從2013年開始,宋某找到朋友臧某、項某和王某,從三人手里騙得數百萬元。同樣,除部分支付利息外,余下錢款也被他賭博揮霍一空。
“前幾筆錢的利息和本金都返了回來,我才相信他。”鄭某作證稱,到2014年3月,宋某不再給返還利息和本金,鄭某才開始打電話催要。“他說現在用錢的客戶太多,本金和利息都放出去了。”鄭某說,直到后來宋某實在拖不住,才承認自己一直在騙他。鄭某如夢方醒,隨即報案。
臧某則說,他和宋某相識十年,2013年一起吃飯時,宋某談到自己在做放貸,保證資金安全,能幫其掙點錢。“當時我看他確實挺有錢的樣子。”出于信任,臧某先后多次轉給宋某一百余萬元。
數額巨大 法院一審不輕判
市三中院審理認為,宋某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予以懲處。其辯護人提出宋某行為主觀惡性較小,同時具有自首情節,希望法庭從輕處罰。但法院認為宋某由警方抓獲,不具有自動投案情節,對其不能認定為自首。
宋某到案后,雖能如實供述詐騙鄭某的犯罪事實,并如實供述警方尚未掌握詐騙其他三人的犯罪事實,但因其詐騙犯罪數額特別巨大,且無法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法院認為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
據此,法院根據宋某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及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一審判處宋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北京晨報記者 黃曉宇
責任編輯:ly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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