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稅務局公告
摘要:河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施行辦稅人員實名辦稅的公告2016年第3號為優化納稅服務,促進稅法遵從,加快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等規
河南省地方稅務局
關于施行辦稅人員實名辦稅的公告
2016年第3號
為優化納稅服務,促進稅法遵從,加快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等規定,河南省地方稅務局決定施行辦稅人員實名辦稅。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在河南省行政區域內,辦稅人員在地稅機關辦理涉稅事項時,實行實名辦稅。
辦稅人員實名辦稅是指地稅機關在辦稅人員身份明確的情況下受理納稅人涉稅事項。
辦稅人員是指納稅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財務負責人、稅務代理人或經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授權的其他人員。
二、地稅機關依法采集辦稅人員的身份信息,并承擔信息保密義務,不得將信息用于與稅收無關的其他用途。
三、地稅機關采集辦稅人員身份信息通過辦稅人員身份信息申報實現,辦稅人員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信息、電話號碼以及稅務代理合同(協議)或授權方的辦稅授權委托書等相關資料的信息。地稅機關在采集辦稅人員的身份信息時,以下證件的原件為有效身份證件:
(一)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
(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身份證件、中國人民武裝警察身份證件;
(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四)外國公民護照。
四、辦稅人員首次在地稅機關辦理涉稅事項時,需要根據不同情況向地稅機關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以便地稅機關采集身份信息。納稅人的辦稅人員為多人的,地稅機關分別采集其身份信息。
(一)辦稅人員是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原件;
(二)辦稅人員是財務負責人或被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授權的其他人員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原件、授權方的辦稅授權委托書原件;
(三)辦稅人員是稅務代理人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原件、稅務代理合同(協議)原件。
辦稅人員可以到納稅人登記地或所在地地稅機關的辦稅服務廳辦理身份信息申報。
五、納稅人出現下列情形的,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本人應當到地稅機關申報身份信息:
(一)被地稅機關列為高等稅收風險實行重點監控的;
(二)被地稅機關確定為具有嚴重、較重稅收失信行為的;
(三)存在欠繳稅款情形的;
(四)有重大稅收違法行為受到法律追究的。
六、地稅機關在采集身份信息時,納稅人應當予以配合,辦稅人員應提供有效證件和真實身份信息。提供虛假信息所產生的法律后果,由納稅人承擔。
七、已申報身份信息的辦稅人員辦理涉稅事項時,應攜帶身份證件。未攜帶身份證件的,可通過其他有效方式對辦稅人員進行身份驗證。
八、辦稅人員發生變化或者辦稅人員的固定電話、手機號碼等信息發生變更的,需及時辦理變更手續。授權或代理行為到期或終止的,納稅人需及時重新辦理授權或代理手續。
九、
十、本公告自
特此公告
河南省地方稅務局
河南省地方稅務局
關于稅收征管體制改革金稅三期系統切換的公告
2016年第4號
河南省地方稅務局是全國稅收征管體制綜合改革試點單位。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各有關方面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安排,目前全省地稅系統全面推進稅收征管體制改革準備工作基本就緒,茲定于
一、系統切換時間安排
(一)河南省地方稅務局定于
(二)
二、涉稅業務辦理提醒
(一)系統切換期間,網絡發票可正常開具;
(二)為了進一步方便快捷辦稅,降低納稅成本,河南省地方稅務局將于
(三)2016年5月份納稅申報期限順延至27日。
(四)系統切換期間,納稅人在辦稅過程中遇到困難或疑問,請咨詢當地辦稅服務廳或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我們將竭誠為您提供咨詢服務。
(五)其他未列明事項詳見辦稅服務廳公告。
由此給您帶來的不便,我們深表歉意!感謝您對地稅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河南省地方稅務局
河南省地方稅務局
關于辦稅事項省域通辦的公告
2016年第5號
河南省地方稅務局是全國稅收征管體制綜合改革試點單位。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快推行辦稅事項同城通辦的通知》要求,推進辦稅便利化改革,向納稅人提供更便捷、更經濟、更規范的納稅服務,茲決定從
一、省域通辦目的
省域通辦,是指稅務機關通過辦稅服務廳、自助辦稅終端等渠道,為納稅人提供不受主管稅務機關區域限制的辦稅服務。通過推行省域通辦,方便納稅人就近選擇辦稅服務廳辦理日常涉稅事項,提升納稅服務水平,降低納稅人辦稅成本,給納稅人帶來實實在在的改革紅利。
二、省域通辦適用對象
實行省域通辦后,全省范圍內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自主選擇全省任一地稅辦稅服務廳(含行政服務中心、國稅辦稅服務廳地稅窗口)、自助辦稅終端辦理省域通辦涉稅事項。
三、省域通辦適用范圍
省域通辦業務范圍包括以下七大類69項(具體事項見河南省地方稅務局官方網站:http://www.ha-l-tax.gov.cn/)。
(一)稅務登記。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申請辦理登記、變更、補充信息申報(采集)等稅務登記相關事項。
(二)稅務認定。納稅人申請辦理稅(費)種申報(認定)、行政許可、其他事項認定等相關事項。
(三)稅額確認。納稅人申請辦理定期定額戶核定、企業所得稅核定、印花稅核定等相關事項。
(四)申報納稅。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辦理納稅申報、逾期申報簡易處罰、稅款繳納(僅限通過財稅庫銀橫向聯網電子繳稅系統劃繳稅款方式)等相關事項。
(五)優惠辦理。符合條件的納稅人辦理部分減少或者全部免除納稅義務等相關事項。
(六)證明辦理。納稅人辦理完稅證明開具,完稅憑證換開、重開等相關事項。
(七)宣傳咨詢。為納稅人和社會公眾提供宣傳咨詢服務、表證單書領取等相關事項。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全省地稅系統自助辦稅終端已實現完稅證明自助打印、自然人車船稅繳納、雙定戶繳稅、涉稅查詢等辦稅事項省域通辦,提倡納稅人到自助辦稅終端辦理上述事項,進一步拓寬辦稅渠道,發展非接觸式辦稅服務。
(二)對不納入省域通辦范圍的涉稅事項,請到主管地稅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我們將逐步擴大省域通辦范圍,更好地方便納稅人。
(三)在辦理省域通辦事項過程中遇到困難或疑問,請撥打全省統一的12366納稅服務熱線,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特此公告
河南省地方稅務局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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