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臺去庫存十措施:2016年停止新建公租房
摘要: 湖南出臺樓市去庫存十措施 湖南省近日發布《關于積極化解商品房庫存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去庫存10條措施,其中包括加大貨幣化安置力度、對
湖南出臺樓市去庫存十措施
湖南省近日發布《關于積極化解商品房庫存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去庫存10條措施,其中包括加大貨幣化安置力度、對高庫存市縣限制供地等。
意見提出,不斷加大貨幣化安置力度,要求各市州、縣市區棚改貨幣化安置比例不得低于50%。2016年停止新建公租房,對在市場上租賃房屋,符合條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租金補貼。
意見要求,落實農民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和優惠利率等支持政策;整合農村易地扶貧搬遷等涉及農民建房的項目資金,對符合條件并進城購房的對象進行財政補助。
此外,根據意見,高庫存市縣的土地供應將受到限制。庫存去化周期在13至36個月的,應嚴格控制新增房地產開發用地的審批,房地產開發用地供應不得超過上年度供應量的20%;庫存去化周期超過36個月的,原則上停止新增房地產開發用地審批和供應。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還從擴大公積金政策覆蓋范圍、培育住房租賃市場、降低購房成本、提高住房建設品質、促進房地產開發轉型發展和加強市場風險防控等方面,提出了去庫存的政策措施。(記者 彭揚)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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