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開庭審案 力促審判“開花”
摘要:院長開庭審案 力促審判“開花” 駐馬店網(wǎng)訊(通訊員 陳浩)“被告人曹某某交通肇事一案,今天在這里公開開庭審理,現(xiàn)在開庭!”3月23日,泌陽縣法院視
院長開庭審案 力促審判“開花”
駐馬店網(wǎng)訊(通訊員 陳浩)“被告人曹某某交通肇事一案,今天在這里公開開庭審理,現(xiàn)在開庭!”
此次庭審,庭前孫院長與合議庭其他成員一起作了充分準備,細審閱了全部案卷材料,認真研究分析案情,并指導制定了詳細的庭審提綱。庭審中,孫院長憑借扎實的法律功底和審判經(jīng)驗,與兩名合議庭法官相互配合,使整個庭審活動規(guī)范高效、依法有序,庭審效果很好。
為有效震懾犯罪,案件審理后,合議庭進行了認真合議,并當庭進行了宣判,被告人曹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
“執(zhí)法辦案是我們的第一要務,我們積極推行院領導帶頭審案,是我們司法改革的必然要求,也積極響應了群眾對司法的呼聲;不僅能夠有效緩解我院案多人少的壓力,而且能夠進一步帶動審判工作的良性循環(huán)。下一步,我們院領導辦理案件會常態(tài)化和精細化,相信審判工作一定會更加順利。”孫亞軒院長對審判事業(yè)充滿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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