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部署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
摘要: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開展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后,金融秩序整頓和金融風險排查被提上議事日程。昨日,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外發布。
要求密切關注投資理財、非融資性擔保、P2P網絡借貸等新的高發重點領域,加強風險監控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開展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后,金融秩序整頓和金融風險排查被提上議事日程。昨日,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外發布。
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人楊玉柱表示,《意見》是對新形勢下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全面部署,是指導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工作的重要綱領性文件。
楊玉柱表示,非法集資是我國經濟金融領域長期存在的痼疾,特別是2014年以來,受經濟下行壓力加大、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增多、不法分子借機活動等各種因素影響,非法集資問題日益凸顯,案件頻發高發,花樣翻新,風險蔓延。對此,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多次召開會議研究部署,要求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集資行為。
《意見》特別指出,各地區和各部門要“密切關注投資理財、非融資性擔保、P2P網絡借貸等新的高發重點領域,以及投資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民辦教育機構、養老機構等新的風險點,加強風險監控”。
某知名互聯網公司旗下的金融業務負責人對記者表示:“一直以來,我國的民間資本在金融領域動作不斷。近年來突出表現在小貸公司、投資理財和互聯網金融領域,少量民間資本拿到了民營銀行牌照。民間資本的進入有利于激發金融業的競爭。但不同于電商,金融有強外部性和涉眾性,應該予以必要的規范和監管。此番專項整治恰逢其時。”
目前,在中央層面設有部際聯席會議,由銀監會牽頭。各省份則對當地的非法集資的防范和處置工作有屬地管理職責。《意見》強調,省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負總責,要切實擔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銀監會作為部際聯席會議的牽頭單位要進一步強化部門聯動,加強頂層推動,加大督促指導力度,增強工作合力。
2014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務院關于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職責和風險處置責任的意見》,其中明確地方政府要加強對民間借貸、新型農村金融合作組織的引導和規范,防范和打擊金融欺詐、非法集資等違法違規行為。
對于防范非法集資,《意見》指出,充分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加強對非法集資的監測預警,將非法集資主體納入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而在打擊和處置方面,要防控重點領域、重點區域風險,并妥善處置跨省案件。
央行副行長潘功勝曾指出,民間金融的發展,與金融抑制是有很強的關聯性的,也反映了在微型金融的供給和需求上存在不均衡。
有鑒于此,《意見》特別指出,要使得“金融服務水平進一步提高,投融資體系進一步完善,非法集資生存土壤逐步消除”。《意見》還提出,盡快出臺P2P網絡借貸、股權眾籌融資等監管規則,促進互聯網金融規范發展。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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