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普法”讓消費者維權不違法
摘要:李黔渝近日,一男子因買到并食用過期的今麥郎方便面,在維權的過程中涉嫌犯罪被法院一審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要以此為教材,加強法治宣傳,讓法治精神深深
李黔渝
近日,一男子因買到并食用過期的今麥郎方便面,在維權的過程中涉嫌犯罪被法院一審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要以此為教材,加強法治宣傳,讓法治精神深深融入人們心中,以促進消費者維權不違法。
消費者維權反而身陷囹圄,這是很多人都不愿看到的。當今社會正處在轉型期,社會矛盾多發,消費者權益被侵害時有發生,維權之路艱難曲折,常讓消費者頗感無奈。不過即便如此,維權也要依法而行,不能僭越法治。同時,需要保證事實真實準確,不夸大其辭,更不能無中生有,否則就可能走到另一面。
公開透明最有說服力。以這類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事件為例,順應社會關切,盡可能做到公開審理,讓公眾有機會看到判案過程,對于群眾理解案件的法律要義,祛除維權方面的困惑與疑問,最有效果。
建設法治國家和法治社會,需要人人心中有法,只有心中尊法、信法,才會服法、守法。人們尊法的前提,就是要在人們心中樹起法律的權威,讓觸犯法律者受到追究。
對這起案件而言,男子涉嫌違法雖被一審判決,但引發其維權的過期產品涉嫌損害消費者權益問題,不應沒有下文。這是公平正義的要求,也是法治建設的需要。 (新華社北京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新華社)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