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寧寺橋闖卡司機獲刑 不冤
摘要:天寧寺橋闖卡司機獲刑 不冤 □鄧學平 12月15日,北京“天寧寺橋闖卡”案一審宣判,被告李某被西城區人民法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4年。這個判決,對近
天寧寺橋闖卡司機獲刑 不冤
□鄧學平
事情發生于去年3月8日。李某駕駛一輛紅色套牌車,在天寧寺橋附近遇交警檢查。李某拒不聽從交警指揮,突然加速從兩輛汽車中間強行穿插離去,造成2輛社會車輛和1輛警車被擦壞,兩名交警被撞傷。逃跑過程中,李某在西單路口沖撞攔截的警車后闖紅燈逃逸。最終,該車在六部口被警方攔停。
李某不顧執法人員安全,強行加速逃離并撞傷交警的行為,屬于“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行職務”,構成了“妨害公務罪”。與此同時,李某在兩輛汽車的夾縫中強行駛出,并在北京鬧市區闖紅燈狂奔,這又危害到了不特定公眾的安全,雖未造成嚴重后果,但依然構成了“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西城區人民法院根據“擇一重罪處斷”的原則,判處李某有期徒刑4年,符合刑法的相關規定。
近年來,暴力抗拒交警執法檢查的惡性事件逐漸增多。如今年1月,山東一司機無證駕駛,遇交警查車,拖行交警狂奔近
不得不說,暴力抗拒交警執法的背后確有法律懲治的漏洞。很多司機的危險行為往往被教育、警告了事,真正被追究刑責的只在少數。類似北京天寧寺橋闖卡、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卻被定罪處罰的行為在實踐中并不多見。正因如此,西城區人民法院的判決具有一定的示范意義。
責任編輯:lyx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