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領域傳謠入刑”值得期待
摘要: 胡殿文 故意在微信、微博等信息網絡上傳播虛假信息最高可判7年——本月起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規定引發關注。根據司法解釋:“編造、故意傳播
胡殿文
故意在微信、微博等信息網絡上傳播虛假信息最高可判7年——本月起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規定引發關注。根據司法解釋:“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也成為新的罪名。
網絡時代,每個人都是傳播源頭。一旦信息失真,往往貽害無窮。隨著微博、微信等快速興起,微言論往往釀成大謠言。新華社記者在梳理中發現,當前“傳謠容易辟謠難”,造謠手法層出不窮,普通民眾應擦亮眼睛,提高甄別能力,防止上當受騙。
微博、微信等朋友圈、群組中的謠言“看上去很真”,常常讓網民防不勝防,不經意間成為傳謠的“幫兇”。當前,微領域造謠手法主要分為移花接木型、細節取勝型、綁架“官方”型、情緒渲染型幾種。需要說明,當前憑空捏造的謠言已經不多,通常具備一定事實依據后再加工,欺騙性和傳播力都更強。甚至一些新型網絡謠言打著“辟謠”旗號出現,成為“謠中謠”。
為治理網絡謠言,國家相關部門多次亮劍。截至8月底,依法查處編造傳播謠言的違法犯罪人員197人,責成相關網站關停網絡賬號165個。這也從一個側面折射出當前網絡謠言不斷滋生的嚴峻性。
網絡謠言肆掠背后,折射出一些個人和企業為出名等“一己之私”,法律意識和社會責任感嚴重缺失。一些網站為節約成本,未認真審核,導致網絡實名制形同虛設,讓造謠者抱僥幸心理,以身試法,也是謠言滿天飛的重要原因。 而“權威發布跟不上,謠言就會滿天飛”——這在一些重大突發事件中尤其表現明顯。在許多熱點事件上,一些部門主動公開意識依然欠缺,信息公開方法也不盡如人意,不能及時回應關切。柳州市原市長肖文蓀11月4日晚意外溺水死亡后,引發媒體和公眾的猜測,而各種版本的傳言也在網絡中盛行。有媒體報道,事發時肖文蓀與其秘書孫德強在一起,媒體在詢問多個相關部門未獲得孫德強信息后,有關“秘書與市長一起落水”、“秘書失蹤”等信息傳遍網絡。11月6日,官方再次通過媒體澄清“秘書失蹤”消息不實,稱“市長秘書并未落水,現在正在上班。”但相對于輿論對信息的需求,官方的消息顯得稀缺而滯后。
在此網絡謠言滿天飛的情況下,“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入刑,以立法的形式,把微信、微博等新興媒體納入法律的監管范疇,有利于打擊利用這些網絡平臺造謠滋事的行為,對那些唯恐天下不亂想“借網生非”的不法分子是一種有力的震懾,體現了政府依法治國的決心,也有利于凈化網絡生存環境和社會空氣。對廣大網友來說,就需要改變以往那種微信、微博是虛擬空間、法外之地,即便“說漏了嘴,說錯了事”不會擔責的錯誤認識,謹言慎行。對一些似是而非、違反常識、經不起推敲的信息,要多一些問題意識,不要沖動之下,就去轉發,導致信息“發酵放大”,以免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微信、微博入刑,強化了信息傳播中的法律責任,也讓微信、微博走上健康發展的軌道,成為一種可能。以此可見,“微領域傳謠入刑”值得期待。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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