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失獨老人 “以房養老”應關注特定群體
摘要: 原標題:關注失獨老人 “以房養老”應關注特定群體(圖)隨著“老齡化”加速到來,養老金的缺口已經成為整個社會關心的問題,“以房養老”隨
原標題:關注失獨老人 “以房養老”應關注特定群體(圖)
隨著“老齡化”加速到來,養老金的缺口已經成為整個社會關心的問題,“以房養老”隨之成為政府推廣的一項民生工程。這項業務今年3月經保監會批準后已在北上廣和武漢試點,至今上市已有半年,但據媒體透露的信息,全國僅有12戶共22人簽約,市場反應的冷淡使這項業務的推廣遭遇困難。
所謂“以房養老”,正式的名稱是“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即老人以自己的住房為抵押,與保險公司簽約,由保險公司向其提供雙方約定的養老資金,老人過世后,保險公司將房產處置所得抵扣養老保險相關費用后,剩余金額返還給老人的繼承人。但是,這一制度安排明顯與中國傳統的社會倫理不合。中國向來有遺產由子女繼承的傳統,而當下的老人,其辛苦一生積累的最大財富就是住房,為了自己養老而將住房抵押出去,無論對老人還是對子女都將造成難以彌補的情感挫傷。“以房養老”模式未能考慮到這個重要因素,因此無法推開。
養老,不單是一個經濟問題,更重要的是它還維系著人與人的情感交流。老人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后,固然需要人照顧,但同樣不可缺少的是來自家庭成員,特別是子女的噓寒問暖,這是保險公司無法精算更無法提供的重要內容。問題在于,這一代老人大多只有一個子女,而子女大多正忙于工作,缺少時間與精力照顧老人。因此,政府對養老所承擔的義務不僅在于為老人提供養老兜底,更重要的是需要幫助老人子女解決這種后顧之憂,但“以房養老”由于割裂了老人與子女的情感,顯然不是一個可取的途徑。目前,上海等城市正在積極提倡“家庭病床”的養老模式,對于需要人照顧日常起居的老人,由政府提供一定的資金幫助,由老人家庭招募家庭保姆,這無疑比“以房養老”有更多的可取之處。老人們在享受政府資助的兜底養老服務的同時,還能夠享受到與家庭成員情感交流的天倫之樂。“家庭病床”顯然是一種更值得推廣的養老模式,只是需要政府有更多的責任擔當。
當然,“以房養老”在特定的老人群體中仍然具有推廣價值。比如子女遭遇意外后的父母成為失獨老人,“以房養老”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決這部分老人的養老問題,目前與保險公司簽約“以房養老”的,基本上就是失獨老人。因此,“以房養老”應該關注失獨老人,而不必成為向全社會推廣的一種養老模式。
其實,失獨老人“以房養老”的模式在我國民間早就存在,比如上海就有一些無子女的老人住到郊區農家,由農家提供養老服務直至送終,老人過世后其住房則歸于農家。這種民間自發的養老安排,雖然也少不了有經濟利益上的考量,但更多的還是寄托在雙方的情感上,多年的同吃同住使他們之間形成了“不是親人勝似親人”的關系,而這正是由官方所推行的“以房養老”所缺乏的要素。目前,我國的失獨老人已經有不小的數字,成為一個必須高度重視的社會問題,政府應該借鑒民間自發的這種養老模式,引導有條件的家庭自愿承擔起贍養失獨老人的義務,對于一些經濟條件差的失獨老人,政府也可考慮向承擔其養老的家庭提供必要的資助。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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