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女子鹵肉鍋里摻罌粟被判八個月
摘要:上蔡女子鹵肉鍋里摻罌粟被判八個月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宋永亮 張高順)“天上龍肉,地下驢肉”,“寧舍小孩娘,不舍驢盤腸”,民間關于驢肉好吃的諺語
上蔡女子鹵肉鍋里摻罌粟被判八個月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宋永亮 張高順)“天上龍肉,地下驢肉”,“寧舍小孩娘,不舍驢盤腸”,民間關于驢肉好吃的諺語說得讓人口舌生津。上蔡縣塔橋鎮女子程某,鹵制驢肉時擅自加入罌粟殼導致眾多食客吃驢肉“上癮”,近日上蔡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8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被告人程某,女,上蔡縣塔橋鄉農民,生于
因涉嫌犯欺騙他人吸毒罪,
上蔡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程某違反國家食品安全法規,在加工鹵肉食品中添加罌粟殼,并在市場上予以銷售,其行為侵犯了國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公民生命權、健康權,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上蔡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程某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的食品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程某系初犯,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可對其從輕處罰。
根據被告人程某的犯罪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一)項之規定,上蔡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8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責任編輯:ly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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