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存貸比小微企業將受益
摘要: 8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于修改《商業銀行法》的決定,刪除實施已有20年之久的75%存貸比監管指標,10月1日起實施。 存貸比是商業銀行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
8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于修改《商業銀行法》的決定,刪除實施已有20年之久的75%存貸比監管指標,10月1日起實施。
存貸比是商業銀行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例。1994年,為抑制經濟過熱、引導銀行貸款合理投放,央行在監管實踐中首次引入存貸比指標。1995年通過的《商業銀行法》將存貸比指標以法律形式正式確立下來。
取消存貸比后,銀行的放貸行為不再受到存貸比的嚴密控制,可以根據經濟發展需要,結合自身發展實際,實事求是地決策。
應當說,取消存貸比將對小微企業帶來利好。因為,按照銀行以前的風險控制和信貸投放機制,銀行出于存貸比的考慮,基本上將貸款貸給一些大企業,小微企業一直被邊緣化,融資需求很難滿足。一般情況下,存貸比低的銀行還能對小微企業放貸有所考慮。存貸比高的銀行,就根本不可能考慮小微企業了。更多時候,在銀行面臨存貸比壓力時,首先想到的也是對小微企業下手。
而今后小微企業貸款將更加容易。銀行可供放貸的資金增多了,小微企業貸款會更加容易,融資成本也將會有所下降,這將有利于小微企業及實體經濟的發展。由于中小銀行的存貸比距離監管紅線較近,取消存貸比將直接有助于中小銀行增強對小微企業等領域的放貸能力。
總之,取消存貸比后,希望銀行能夠真正轉變經營理念,能夠把支持的重點從大中型企業、政府融資平臺、開發企業等轉向實體經濟,轉向中小微企業,從而通過實體經濟實力的增強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的提升,反哺銀行,形成良性循環。(譚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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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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