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監禁”再次發出從嚴懲腐的強烈信號
摘要:“終身監禁”再次發出從嚴懲腐的強烈信號 □李思遠 8月24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對重特大貪污犯罪采取“終身監禁”的規定,受
“終身監禁”再次發出從嚴懲腐的強烈信號
□李思遠
在黨的十八大以來反腐力度空前和慎用死刑的雙重背景下,此次草案在貪腐犯罪中引入“終身監禁”,在我國刑法修訂史上尚屬首次。一旦表決通過,被判死緩的貪腐分子由于不能減刑假釋,將會“把牢底坐穿”。“終身監禁”將起到極大的震懾作用。
黨中央堅持無禁區、零容忍、全覆蓋,對腐敗分子毫不手軟,一大批“老虎”落馬,大量“蒼蠅”被拍,社會風氣為之一變。不過,在司法實踐中,也存在減刑、假釋、監外執行等人性化政策被不法者利用的現象。對此,只有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織密制度的籠子,加大對腐敗的打擊力度,才能對貪腐形成足夠震懾。
始終保持以猛藥去疴、重典治亂的決心,以刮骨療毒、壯士斷腕的勇氣,不斷加大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力度,做到“利劍”高懸,震懾常在,才能營造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圍,推動社會風氣持續好轉。
責任編輯:ly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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