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漲價” 景區別太任性
摘要:“到期漲價” 景區別太任性 □余明輝 自2007年國家發改委規定“三年不漲價”后,每到“解禁年”,許多景區便迫不及待漲價。近日,又有一大
“到期漲價” 景區別太任性
□余明輝
自2007年國家發改委規定“三年不漲價”后,每到“解禁年”,許多景區便迫不及待漲價。近日,又有一大撥
景區漲價的理由無外乎擴建園區、提高服務質量、觀光人數超負荷,此外還有盈利模式單一、政府財政加碼等因素。但從根本而言,是景區門票價格管理制度出了問題。規則的不統一、不透明,讓部分經營者鉆了技術空子,從而呈現出價格亂象。
首先,漲價幅度規定不統一。雖然國家對于票價有大致規定,但具體在各自范圍內如何調漲,各地并沒有統一尺度。在實際執行中,有的用足政策滿幅度調漲,有的在規定幅度內適當調漲。由于參照或掌握的尺度不同,致使最終的實際漲價數額和幅度各不一樣。
其次,調價程序不統一甚至不透明。有的地方明確規定景區門票漲價必須經過聽證,并明確聽證代表選拔等規定;而有的省份則規定調價聽證景區具有選擇性,且聽證組織規則不明確。如此反差和不一致,給人的感覺就是各地景區門票調價聽證會代表的組織太過隨意,最終形成的價格自然也就有失公正和說服力。
此外,旅游景區定價的參考因素大多靠各省價格部門等自行認為、揣摩和掌握,可謂是一地一把尺、一人一看法。這樣,即便是同類景區,各地制定的門票價格也可能是千差萬別,沒有統一的尺度,顯得較為凌亂。
筆者認為,只要合理合法,漲價是可以的,關鍵是要規則統一、信息透明。漲價前一定要清楚地公布成本,而且要有一個公眾信得過的第三方審計機構進行審查。唯有完善頂層制度設計和監管措施,實現責任追究和倒逼,才能破解“到期漲價”的難題。
責任編輯:ly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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